威胜信息: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5-02-2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威胜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健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
241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904人。天健所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
客户共计707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7.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
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
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4家。
(二)执业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
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
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所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现场负责人及其他核心项目人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事务所投入足够
的资源以确保项目组各级员工均具有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充足时间支持
业务的执行。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生军,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融,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梁志勇,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工作方案
在审计过程中,天健所会针对公司的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
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
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存货减值、合并报表、成本核算等。天
健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所制定
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
1、项目咨询
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向专业技术部门咨询,按
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2024年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健所项目质量检查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
以准则和事务所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为标准,严格检查,严格惩戒。重点关注了
项目独立性和职业道德、业务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执行程序恰当性、证据充分
及完整性等。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
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
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
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天健所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天健所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
出质量管理缺陷。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天健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天健
所制定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等在内的系统性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
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对保密信息的处理和管理,并能够有效
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已完结(天健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
华仪电 所需在5%的范
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气、东 围内与华仪电
投资 2024年3 ,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
海证券 气承担连带责
者 月6日 ,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天健 任,天健所已
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
所 按期履行判决
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
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意见
综上,公司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