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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奈科技:天奈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09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01 月 0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新区青龙山路 113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07,055,62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07,055,6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1.182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1.182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涛作为会议的主持人,以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蔡永略的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叶亚文、岳帮贤、王鸣光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06,351,379 99.3421 661,212 0.6176 43,038 0.0403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06,364,393 99.3543 646,445 0.6038 44,791 0.0419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06,619,796 99.5928 374,427 0.3497 61,406 0.0575


4、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6,179,150 98.4514 519,264 1.4130 49,787 0.135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延长公      67,93 98.9740 661,2 0.9632 43,03        0.0628
         司 2022 年度向    9,746            12               8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2        《关于提请公      67,95 98.9930            646,4     0.9417   44,79    0.0653
         司股东大会延      2,760                       45                  1
         长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
         办理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
         案》
4        《关于购买董      36,17 98.4514            519,2     1.4130   49,78    0.1356
         监高责任险的      9,150                       64                  7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 1、2、3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除关联股东外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以上议案 1、2、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以上议案 4,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联的股东均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晓明、刘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9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