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奈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2025-01-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天
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天奈科技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发行有关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
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1 月 12 日止,同时将
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1 月 12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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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7 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
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保证本次发行工作
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
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本次发行 注册批复
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5 年 9 月 2 日),同时将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
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 的有效期
截止日(即 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延长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其他事项内容、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
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上述延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延长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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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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