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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辰股份:聚辰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5-01-11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
次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96,600 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96,6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
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
份登记工作,现就相关归属结果及股份上市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
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委托饶尧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
的《聚辰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以及《聚辰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以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期间在企业内部书面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并结合公示意见就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批
准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
露的《聚辰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内部控制制度关于内幕信息管理
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的情形,亦未发现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 2021
年 6 月 8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向 1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7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2.6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
意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
份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
《聚辰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6、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
以 2021 年 8 月 13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2.6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核查意见,同意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7、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
2021 年 12 月 27 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8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2.6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
查意见,同意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8、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
象办理数量为 64,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决议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2.64 元/股调整为 21.96 元/股,同时作废处理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8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
宜,并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
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9、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
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5 名激
励对象办理数量为 18,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及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0、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
《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 2021 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聚辰
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以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以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
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

    11、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归属相关事宜。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
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12、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
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
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
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
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3、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相
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
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
立意见,并委托饶尧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
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聚
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以及《聚辰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以及《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
议案,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

    2、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6 日期间在企业内部书面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并结合公示意见就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聚辰
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内幕信息管理
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的情形,亦
未发现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
2023 年 10 月 18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以 27.6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13.82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2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3.50 万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部
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6、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
以 2024 年 4 月 29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授予日,以 27.6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7、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
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
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关议案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聚辰股份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的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已获授予的限制 本次归属数量
激励对象姓名       激励对象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股)   (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陈君飞          核心技术人员            52,000        15,600               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技术骨干人员(2 人)                 52,000        15,600               30%
            合计(3 人)                  104,000        31,200               30%


     2、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已获授予的限制 本次归属数量
激励对象姓名       激励对象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股)   (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王上           核心技术人员            30,000         7,500               25%
   陈君飞          核心技术人员            20,000         5,000               25%
   李圣均          核心技术人员            30,000         7,500               25%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
                                          970,200       241,650             24.91%
          员(60 人)
            总计(63 人)                1,050,200      261,650             24.91%
注: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翁华强先生,在本次归属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
股份行为,其减持行为发生时尚未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翁
华强先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事宜将暂
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为其办理前述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3、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的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激励对象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本次归属数
 激励对象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人数       股票数量(股)    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
技术(业务)骨            1              15,000           3,750                25%
    干人员
     合计                 1              15,000           3,750                25%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
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3 人、预留
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 人。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翁华强先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减持
公司股份行为,其减持行为发生时尚未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免触
及短线交易,翁华强先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的股票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为其办理前述股
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 年 1 月 15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96,600 股。其中,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归属 31,200 股,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归属 261,650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归属 3,75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本总额             157,421,944           296,600          157,718,544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归属前的 157,421,944 股增加至
157,718,544 股。本次归属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24]第
ZA1453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 66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
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7,771,784.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296,600.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475,184.00 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157,718,544.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57,718,544.00 元。

    公司本次归属的 296,600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于 2024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11,363,067.22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1.33 元/股;本次归属完成后,公
司 2024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公司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6,600 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9%,本次归属对公司最近一期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未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