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晶华微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2025-02-2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1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8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8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数量为 205,397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