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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5-03-07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10 日。公司员工可在公
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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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本次公示前,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告的激励对象名单中有 2 名外籍人员因姓
名输入错误与身份信息记载不一致,其中“CHEN WENYUAN”应为“CHEN
WENYONG”、“YONGGANG CHEN”应为“CHEN YONGGANG”,公司及
时对名单进行了修正,并按照修正后的名单进行了公示,确保公示名单无误。经
监事会核实,前述更正事项系为纠正名单录入时笔误造成的错误,不存在激励对
象变更的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对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
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其中包括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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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硕梁先生以及 4 名外籍员工。除上述人员外,本次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其他外
籍员工。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
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拟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
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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