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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 (688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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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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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3-15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3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 27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6,384,55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6,384,5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9.0262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9.0262
注:上述公司表决权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 3,648,852 股,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LI XIANG 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
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
   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6,283,830 99.8833        38,951       0.0450    61,777         0.071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关于续聘
  1      2024 年度审计     919,509    90.1269     38,951        3.8178   61,777          6.0553

         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详见上表“二、议案审议情况之(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金波、顾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