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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5-02-24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科白云”)持有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份 25,1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0,173,053 股的 4.93%),上述股份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 2022 年 8 月 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中科白云的通知,因基金资金安排需要,公司股东中科
     白云计划根据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 5,1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为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在减持总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前提下,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
     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
                        5%以下股东           25,140,000      4.93%    IPO 前取得:25,140,000 股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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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数量(股) 比例                                            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广东中科
白云新兴   不超过:                                    2025/2/27                             基金资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IPO 前 取
产业创业   5,100,000                                   ~           按市场价格               金安排
                       1%         过:5,100,000 股                               得
投资基金   股                                          2025/5/26                             需要
有限公司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作为首发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科白云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果本单位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
     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80%;
           3、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本单位持有 5%以上发行人股份期间,本单位将持续遵守该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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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中科白云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
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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