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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一科技:巨一科技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25-01-16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
 一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蕾女士、林巨广先生(以下简称“控股股东”)
 被冻结股份数量分别为 21,139,755 股、6,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41%、
 4.59%。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上述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公司     是否
 股东      股股东及   冻结股份数                       冻结起始    冻结到期    冻结申请   冻结
                                   总股本     为限
 名称      一致行动     量(股)                         日          日            人     原因
                                     比例     售股
               人
                                                       2025 年 1   2025 年 7   界首市监   司法
 刘蕾          是     21,139,755   15.41%      是
                                                        月 13 日    月 12 日   察委员会   冻结
                                                       2025 年 1   2025 年 7   界首市监   司法
林巨广         是      6,300,000    4.59%      是
                                                        月 13 日    月 12 日   察委员会   冻结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直接所持股份累计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累计被冻结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股)
          刘   蕾     60,030,000   43.75%           21,139,755           15.41%
          林巨广      6,300,000     4.59%            6,300,000            4.59%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
获得相关信息和数据。
    四、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330,000 股,同时通过合肥道同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 6,000,000 股,控制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52.72%,本次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经公司初步核实,本次被冻结事项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
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控股股东在公司正常履职,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巨一科技控股股东所持有
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未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