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16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 57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9,420,73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9,420,7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4.415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4.4156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61,253,87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股份数共计 4,955,906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宝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因工作原因独立董事杨迪航、邓超,非独立
董事王振宇、王宝良、姚挺通讯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徐琥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和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9,379,308 99.9403 41,429 0.0597 1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9,289,780 99.8114 99,784 0.1437 31,174 0.0449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9,284,654 99.8040 103,884 0.1496 32,200 0.0464
4、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9,274,552 99.7894 112,511 0.1621 33,675 0.0485
5、 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9,263,751 99.7739 112,884 0.1626 44,103 0.0635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稳定股价
措施暨第四期
1 以集中竞价交 2,691,093 98.4838 41,429 1.5161 1 0.0000
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会
5 计师事务所的 2,575,536 94.2549 112,884 4.1311 44,103 1.6140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 1、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1、议案 5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满、莫少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