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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 (68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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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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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3-13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辞任函》,函称:“在审计过程中发
现所需工作量超出承接时预期的工作量,鉴于本所现有人力资源和工作安排的实
际情况,预期无法按期完成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方将辞
任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
安排,结合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评估研究,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事项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
悉本事项且目前均未提出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24 年上市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含 A、B 股)审                          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
                    涉及主要行业
 计情况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
                                           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5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在 5%的范围内与
         华仪电气、东海   2024 年 3
投资者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华仪电气承担连
           证券、天健      月6日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带责任,天健已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
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均军,201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洋溢,201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倪侃侃,200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审计工作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及工作量情况,并参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20 万元,其中,
年报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仅开展了部分 2024 年度审计预
审工作,尚未向公司出具任何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均
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
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辞任函》,函称: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所需工作量超出承接时预期的工作量,鉴于本所现有人力
资源和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预期无法按期完成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我方将辞任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充
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结合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评估研究,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此次拟变更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目前均未提出异议。鉴于公司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积极协调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一致认可,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对审
计机构的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规范、专业、客观的审计服务,因此一致同意聘
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为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