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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特材 (68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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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广大特材: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5-03-12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销售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15.05 亿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
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以及公司收
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
准).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同金额
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
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的风险。公司将持续
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近日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签署了
《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 2025 年框架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者“本合
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5.05 亿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
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公司向明阳智能提供轮毂、机座、主轴等风电机组零部件,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5.05 亿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传卫
    4、注册资本:227,159.4206 万(元)
    5、成立时间:2006 年 6 月 2 日
    6、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
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
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
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作业人员安
全技术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发电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上
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明阳智能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9、合同对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总资产                      83,861,255,864.75
                 净资产                      27,422,713,697.82
                营业收入                     27,859,076,459.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2,451,216.45
   10、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人民币 15.05 亿元(含税)
   3、合同内容:公司向明阳智能提供轮毂、机座、主轴等风电机组零部件
   4、支付方式
   货款的支付方式为 6 个月银行承兑或电汇。
   5、履行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把产品发往甲方指定的生产基地或风场。
   6、违约责任与赔偿
   甲、乙双方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违约责任”的规定
履行。
   7、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
向甲方住所地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有效期直至甲方修订下一版本框架合同且双方签署新框架合同之日。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数据为准。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本合
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同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
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
最终执行情况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