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3-00004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3-00004 号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4年9月 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1 -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本公司将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0]93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96,297 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 107.4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1,642,975,260.77 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 额 1,528,613,803.64 元,已于 2020 年 02 月 13 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 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6,355,220.68 元,公司本次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2,258,582.96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 第 3-00003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 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连同保荐机构在上市前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 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态思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态思”)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 - 1 -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6 月, 全资子公司北京盛态思软件有限公承担的部分募投项目已经结束,其在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开立的 110942684010302 和 110942684010501 两 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完毕。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态思软件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 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 期末余额 备注 号 1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110939178410503 522,586.26 专项账户 2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110939178410702 7,585,963.48 专项账户 3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11093917848000180 6,000,000.00 现金管理账户 4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11093917848000204 24,680,000.00 现金管理账户 5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11093917848000211 5,918,778.00 现金管理账户 6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110942684010302 专项账户,已销户 7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110942684010501 专项账户,已销户 8 北京银行金融港支行 20000003900500038987660 37,000,000.00 现金管理账户 9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0200296419200299465 12,183,262.90 专项账户 10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0200296414200008657 405,000,000.00 现金管理账户 11 农业银行中新生态城支行 02251101040002067 2,661,234.64 专项账户 12 农业银行中新生态城支行 02251101040002075 744,911.82 专项账户 合计 502,296,737.1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 67,639.27 万元,承诺总额为 80,589.68 万元,差异为-12,950.41 万元。 - 2 -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 项,并将“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此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累计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利 利息及理财 承诺投资总额 尚未使用金额 息及理财收 项目名称 收入净额 ① ④=①-②-③ 入净额⑥=④ 已支付金额② 尚未支付金额③ ⑤ +⑤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 805,896,800.00 659,304,380.72 28,994.960.30 117,597,458.98 28,343,179.59 145,940,638.57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 资金 117,597,458.98 元,利息收入 28,343,179.59 元,共计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45,940,638.57 元。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 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续募集资金专户保留期间,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 息收入和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款项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将按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科研创新项目 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 17,910.65 万元,募集前承诺总额为 24,410.32 万元,差异为-6,499.67 万元;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 17,910.65 万元,募集后承 诺总额为 53,206.46 万元,差异为-35,295.81 万元。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人员规模的增长及 对未来长远发展的考虑,为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募投项目产品技术竞争力,增强公司 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8,796.14 万元增加募投项目“科研创新项目” 的投资金额,上述募投项目拟增加投资金额的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 本次拟增加的超 调整后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资金金额 投资总额 - 3 -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科研创新项目 24,410.32 28,796.14 53,206.46 3、“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本报告三、1、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相关内容。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置换先期投入 29,529,485.56 元。本次置换已经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 3-00050 号《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期间,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 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 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2023 年 4 月 25 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 - 4 -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2024 年 4 月 25 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建立了投资审批、过程监督、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环节,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投资产品的 活动进行了有效的规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 元 产品类型 收益类型 银行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金额 七天通知 固定收益 北京银行金融港支行 2021/5/13 20,000,000.00 七天通知 固定收益 北京银行金融港支行 2021/12/6 17,000,000.00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 七天通知 固定收益 2021/12/27 6,000,000.00 支行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 七天通知 固定收益 2022/1/4 24,680,000.00 支行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 七天通知 固定收益 2022/7/18 5,918,778.00 支行 定期 固定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2023/10/26 2024/10/26 40,000,000.00 定期 固定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2024/1/23 2025/1/23 150,000,000.00 定期 固定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2024/4/25 2025/4/25 20,000,000.00 定期 固定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2024/5/29 2024/11/29 40,000,000.00 定期 固定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2024/7/26 2024/10/26 155,000,000.00 合计 478,598,778.00 - 5 -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科研创新项目 科研创新项目全部为研发项目,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持续推出新产品以增强公司 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研发投入、进度、成果及对未来的贡献均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单独予 以核算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结 构,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八、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集成电路先进测 科研创新项 补充流动资 超募资金 合计 试设备产业化基 目 金 地建设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1,190.66 35,295.80 0 7,429.72 43,916.19 结余金额(募集资 金余额,不包含利 息收入等) 项目已结项,保 提升公司技 根据 公司的研 发 留募集资金专 术竞争力,增 进展 及资金需 求 户,直至所有待 强公司在行 情况,择机继续投 备注 支付款项支付完 业内的综合 入研发 毕 竞争力,持续 投入 注:分项累加金额与合计数存在尾差,为各分项列示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形成。 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3,916.19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 额 50,229.67 万元,二者差异金额为 6,313.49 万元,为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 及手续费净额。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