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05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主动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永信至诚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及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不触及
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奇安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5,450,000 股变动至 10,245,7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1.6375%变动至
10.0218%。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正常权益变动行为,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收到股东奇安创投发来的《关于北京奇安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变动触及 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 名称 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露义务 执行事务
北京奇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基本 合伙人
信息 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1 层 117 号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股份种类 变动股数(股)变动比例
权益变 2023 年 6 月 6
动明细 其他 日、2024 年 6 月 人民币普通股 6,487,680 0.0393%
17 日
2024 年 12 月 12
集中竞价 日-2025 年 1 月 22 人民币普通股 -671,946 -0.6573%
日
大宗交易 2025 年 1 月 22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020,000 -0.9977%
注:
1、变动方式“其他”是指: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
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69,310,328 股,奇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5,450,000 股增加至 8,066,000 股,持股比例无变化。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为 102,234,195 股。奇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8,066,000 股增加至 11,937,680 股,持
股比例被动增加至 11.6768%,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了 0.0393%。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4、上表中变动比例系按照变动时对应的公司总股本计算,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
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性质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奇安 合计持有股份 5,450,000 11.6375% 10,245,734 10.0218%
其中:无限售条件
创投 5,450,000 11.6375% 10,245,734 10.0218%
流通股股份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
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包含股东主动减持及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3、上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总股本
46,831,303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102,234,195 股计算。
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主动减持及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4年10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减 持 股 份 计 划 公
告 》(公告编号:2024-06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5、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继续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