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5-01-1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有关规定,对嘉和美康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 号文核准,嘉和美康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469,37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9.5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154.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108.32 万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4,045.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嘉和美康(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469,376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3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救
1 20,979.81 20,979.81
方向、妇幼专科方向)
2 综合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 16,756.30 16,756.30
3 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4,979.78 14,979.78
4 补充营运资金 22,284.11 22,284.11
合计 75,000.00 75,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 49,045.72 万元。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前期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1.47 亿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 1.47 亿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
超过 39.50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和 2024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
议案》,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修改外,
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2
截至 2024 年 8 月,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总计回购 A 股股份 1,004,378
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38,020.1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
费用)。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1,004,378 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已回购股份剩余 0
股。
(4)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47 亿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
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剩余 3,052.27 万元(含银行利息及
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剩余金额
为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6.22%。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
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对应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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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
的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4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孔祥熙 王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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