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秦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3-01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折生阳与其一致行动人周万城、黄智斌签署的《一致行动
协议》到期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所致,
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周万城、黄智斌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折
生阳的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折生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933,8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7%,通过泉州华秦万生商务信息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秦万生”)控制公司股份 15,697,1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06%,合计控制公司 30.63%股份;周万城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20,455,4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1%;黄智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771,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1%。
本次权益变动后,折生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933,862 股,直接持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7%,同时折生阳为华秦万生执行事务合伙人,通
过华秦万生控制公司 8.06%股份的表决权,其合计控制公司 30.63%的表决权。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折生阳。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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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折生阳(“甲方”)与周万城
(“乙方”)、黄智斌(丙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对于须由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乙方、丙方应遵照甲方的表决意见行使股东表决权,即乙
方、丙方应无条件确保其表决意见与甲方保持一致。各方确认,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为甲方,《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不以实现各方共同控制公司为目的,在甲方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乙方、丙方不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或共同控制地位。《一
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自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2022 年 3 月 7 日)起的 36 个月内有效。
(二)《一致行动协议》履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在《一致行动协
议》有效期内,折生阳、周万城、黄智斌对于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充分
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折生阳、周万城、黄智斌向公司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
到期不再续签的通知》,三方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5 年 3 月 6 日
到期后不再续签,三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5 年 3 月 7 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关
系解除后,三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
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在折生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周万城、
黄智斌后续亦不会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或共同控制地位。
本次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后的 6 个月内,折生阳、周万城、黄智斌将继续共同
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八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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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背景及主要考虑因素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时,三方均为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并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对公司业务、财务、运营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为保证各方及所控制的主体在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中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
相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签署
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关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对保证经营决策和公司的
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明显作用。
目前公司上市将满三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司
其职、相互协调,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体系和稳定高效的决策机制,无需一致行动关系在经营决策、公司治理等方面
继续发挥作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各方在股东大会上表决时不再保持一致行
动,能有利于各方充分表达意见、发挥积极性、行使表决权,决策机制更民主和
高效。
基于上述原因,经各方审慎考虑,决定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折生阳与其一致行动人周万城、
黄智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持有公司
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所致,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各方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折生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933,8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22.57%,通过华秦万生控制公司 8.06%股份的表决权。周万城、黄智斌为
折生阳的一致行动人,周万城持有公司 10.51%股份的表决权,黄智斌持有公司
4.51%股份的表决权。折生阳、周万城、黄智斌、华秦万生合计持有公司 45.64%
的股份。折生阳合计控制公司 45.64%的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折生阳 43,933,862 22.57
2 华秦万生 15,697,150 8.06
3
3 周万城 20,455,431 10.51
4 黄智斌 8,771,512 4.51
合计 88,857,955 45.64
注: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折生阳、周万城、黄智斌三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周万城、
黄智斌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折生阳的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
份不再合并计算,折生阳直接持有公司 22.57%股份并通过华秦万生控制公司 8.06%
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30.63%的表决权。周万城独立持有公司 10.51%股
份的表决权,黄智斌独立持有公司 4.51%股份的表决权。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折生阳 43,933,862 22.57
2 华秦万生 15,697,150 8.06
合计 59,631,012 30.63
3 周万城 20,455,431 10.51
4 黄智斌 8,771,512 4.51
注: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折生阳、周万城、黄智斌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折生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933,862 股,直接持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7%;同时折生阳为华秦万生执行事务合伙人,华秦
万生持有公司股份 15,697,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06%,折生阳通过华
秦万生控制公司 8.06%股份的表决权,其合计控制公司 30.63%的表决权,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4.1.6 条第(二)
项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折生阳,且在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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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周万城、黄智斌后续亦不会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或共同控制地位。
(二)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不存在为了分散减持或规避减持股份
相关承诺的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科创板上市时,折生阳、周万城、黄智斌作出的有
关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折生阳及其一致行
动人周万城、黄智斌自愿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锁定期自期
满之日起延长 6 个月至 2025 年 9 月 7 日。
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的 6 个月内,三方仍将继续共同遵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第十八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规定。
折生阳、周万城、黄智斌三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没有违反相关承诺的约定,
不存在通过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分散减持或规避减持股份相关承诺的情形,三
方到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后,折生阳、周万城、黄智斌三方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
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并继续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
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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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稳健的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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