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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富趋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专项核查意见2025-01-0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趋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就财富趋势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 年 12 月 9 日,财富趋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委员会审核同意。2020 年 3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
意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481 号),同意财富趋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财富趋势于 2020 年 4 月公开发行 1,667.00 万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07.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790,524,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76,598,441.9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13,926,258.08 元。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10013 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原有办公场地以及正在建设的第二金融总部已满足各首发募投
项目的办公需求,“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自实施以来,未购置项目
的专用办公场所,该项目规划的办公场地购置费并未实际实施和投入。
    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市场推广主要是依托云端和互联网方式,近几年
来,证券信息及系统智能化趋势已深入人心,有利于市场销售活动的展开,“通

                                     1
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原计划的市场推广费可以大幅调减,而为应对市
场需求变化,该项目的设计与开发部分则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
       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的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变化,公司拟将首次公开
发行募投项目“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总
投入金额维持不变,调减办公场地购置费和市场推广费,调增设计与开发费。

       (二)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调整前投资估算      调整后投资估算   调整情况
 一     工程建设费                           13,711.87         4,351.87     -9,360.00
 1      办公场地购置费                        9,360.00               0      -9,360.00
 2      硬件设备费                            1,775.64           775.64     -1,000.00
 3      主要软件费                            1,676.23           676.23     -1,000.00
 4      网络带宽链路费及机柜保管费             900.00          2,900.00      2,000.00
 二     设计与开发费                         14,529.00        25,889.00     11,360.00
 1      金融数据采购费                        1,269.00         6,629.00      5,360.00
 2      项目设计费                            1,920.00         1,920.00              -
 3      项目开发费                            9,702.00        15,702.00      6,000.00
 4      项目集成费                            1,638.00         1,638.00              -
 三     市场推广费                            3,600.00           600.00     -3,000.00
 四     铺底流动资金                           390.00          1,390.00      1,000.00
            项目总投资                       32,230.87        32,230.87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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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
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市场情况变化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
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根
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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