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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达: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2025-02-19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对原《股权转让协议》中业绩承诺条款进行补
充修订。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为了进一步聚焦半导体设备业务,优化整合产业资
源,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拟以 9,6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
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半导体”)少数股
东所持 40.00%的股权,并与交易对方签订了《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与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关于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
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
深科达半导体 100.00%股权。
    该收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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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并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收
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深
科达半导体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签订补充协议的原因
    鉴于交易各方在原协议设定业绩承诺时,目的是对赌考核深科达半导体生产
经营活动相关的业绩,不包含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对其业绩的影响,为保
障本次收购对深科达半导体经营团队的经营管理积极性,公司拟与本次收购事项
的交易对方签订《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简称“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对股权收购协议中“第十二条 业绩承诺及超额奖励”之
“12.1 乙方承诺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业绩承
诺期内扣非净利润目标依次不低于人民币 1,300 万元、2,000 万元和 2,700 万元,
三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扣非后
净利润,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出具的 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审计报
告的数据确定。”进行补充修订。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
    乙方 A:林广满,持有标的公司 23.00%股权。
    乙方 B:陈林山,持有标的公司 7.00%股权。
    乙方 C:刘小燕,持有标的公司 3.00%股权。
    乙方 D:李茂贵,持有标的公司 2.00%股权。
    乙方 E:深圳市宏义聚能半导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标的
公司 5.00%股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R21189。
    乙方 A,乙方 B,乙方 C,乙方 D,乙方 E,合称乙方。上述任何一方以下单称为
一方,合称为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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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补充修订内容
    1、将原协议中“第十二条 业绩承诺及超额奖励”之“12.1 乙方承诺 本次
交易业绩承诺期为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业绩承诺期内扣非净利润目标
依次不低于人民币 1,300 万元、2,000 万元和 2,700 万元,三年累计扣非净利润
不低于 6,000 万元。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根据会计师
事务所对出具的 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确定。”修
改为“12.1 乙方承诺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业
绩承诺期内扣非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目标依次不低于人民币 1,300
万元、2,000 万元和 2,700 万元,三年累计扣非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不低于 6,000 万元。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剔除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出具的 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
审计报告的数据确定。”
    2、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
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补充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
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
以原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补充,进一步明确了业绩承诺的考核目
标,是由交易各方审慎确定,符合交易各方的初衷,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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