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3-01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5-010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1/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7,000 万元~1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已回购股数 1,759,549 股
实际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5%
实际已回购金额 73,212,663.63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8.42 元/股~50.44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先生向
公 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
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74.6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7,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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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和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
告编号:2024-05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59,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271,768,196 股的比
例为 0.6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0.44 元/股,最低价为 38.42 元/股,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212,663.6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和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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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00 0.00% 0.0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71,768,196 100.00% 271,768,196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32,360 0.20% 2,291,909 0.84%
股份总数 271,768,196 100.00% 271,768,196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759,549 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
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
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出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
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
已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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