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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昱能科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25-02-2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昱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昱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
关规定,对昱能科技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6,075.00 万元,
关联董事潘正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系正常市场行为,
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
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
   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2025 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              2025 年预 占同类业 2025 年 1 月 31 上年实际 占同类业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类别                 计金额   务比例 日累计已发生 发生金额 务比例 生金额差异较
                                           的交易金额                         大的原因

向 关 联 人 天通控股
采 购 商 品 股份有限
                        6,000.00   5.00%    329.42        5,094.36    5.24%
和 接 受 劳 公司及其
务          子公司
向 关 联 人 天通控股
出 售 商 品 股份有限
                         75.00     0.03%        2.65        73.98     0.04%
和 提 供 劳 公司及其
务          子公司

   合计                 6,075.00            332.07        5,168.34


          (三)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 2024 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
   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关联交易                           2024 年
                       关联人                          月 31 日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类别                             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金额           原因

                  天通控股股份有                                          由于市场需求变化,
向关联人采购商
                  限公司及其子公      10,020.00           5,094.36        导致销售订单不及预
品和接受劳务
                        司                                                期。

                  天通控股股份有
向关联人出售商
                  限公司及其子公       150.00               73.98
品和提供劳务
                        司


     合计                             10,170.00           5,168.3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9-2-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0969078C

       注册资本        123,343.441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潘正强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建设路 1 号

       主要股东        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5%;潘建清持股 4.65%
                       磁性材料、电子元件、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
                       发,蓝宝石晶体材料、压电晶体材料的生产、加工及销
                       售,太阳能光伏发电,实业投资,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
       经营范围        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潘建清控制并担任董事、公
司董事潘正强担任副董事长及总裁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15.1 条第 14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 1,158,855 万元,净资产 812,791 万元;营业收入 368,212 万元,净
利润 32,424 万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
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
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
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
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
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
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
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
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