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致送本人的《关 于股价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本人就问询函中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截至本回函之日,除公司已公告事项外,本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 注入等重大事项。 同时,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毅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艺 2025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