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86,056 股。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配套的《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独立董事 已就公司 2021 年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上述《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 已经在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 合计向 10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1.1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1.11 元/股,有 效期自激励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激励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新增的 59.90 万股已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后, 公司总股本由 60,000,000 股变更为 60,599,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 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903,300 股调整至 1,264,620 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1.11 元/股调整至 36.04 元/股。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新增的 62.307 万股已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 后,公司总股本由 84,838,600 股变更为 85,461,67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后剩 项目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余数量 2021 年股 2021 年 7 51.11 元/ 1,511,500 票期权激 106 人 0份 月 27 日 股 份 励计划 (三) 股票期权调整情况 1、2023 年 5 月,公司因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本 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0,599,000 股为基数,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39,389,350.00 元,转增 24,239,6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84,838,600 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激励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配股、 增发、派送现金红利等事项,应对激励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的议案》同意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903,300 股调整至 1,264,620 股, 行权价格由 51.11 元/股调整至 36.04 元/股。 2、2024 年 6 月,公司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995 元/股(含税)。 2025 年 1 月,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995 元/股(含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激励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配股、 增发、派送现金红利等事项,应对激励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时审议《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行权价格由 36.04 元/股调 整至 35.84 元/股。 (四) 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第 一个行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 99 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 59.90 万份,已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行权价格为 51.11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 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经结束。第二个行 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 96 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2.307 万份,已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登记,行权价格为 36.04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1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 本次激励对象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等待期自授予日起算,至以下两个日期的 孰晚者:(1)自激励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的前一日,以及 (2)公司完成上市之日。激励期权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等待期届满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等待期届满 第一个行权期 40% 后 1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等待期届满后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等 第二个行权期 30% 待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等待期届满后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等 第三个行权期 30% 待期届满后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等待期届满后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已过,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第 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股票期权总数的 30%。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 成就的情况如下: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述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行权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栏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2 所述情形,满足行权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 为 23,210.69 万元,公 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28,290.53 万元,公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3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业绩考核目标 A :2021、2022、2023 年度累计营业收入 14,440.36 万 元 。 3 不低于 73,000 万元,激励期权当期可行权比例为 100%; 2021、2022、2023 年 业绩考核目标 B :2021、2022、2023 年度累计营业收入 度累计营业收 入 不低于 61,000 万元,激励期权当期可行权比例为 85%。 65,941.58 万元,符合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 标 B,满足激励期权 第三期可行权比例为 85%的可行权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考核年度为 2023 年 除离职员工外,公司 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实 剩余 95 名激励对象 施。考核相关程序和结果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董事会薪酬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 4 与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执行。激 核结果为合格,符合 励对象考核当年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行使当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 期期权,该激励对象当期无法行权的激励期权由公司注 求,满足行权条件。 销。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达到业绩考 核目标 B 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A,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以行权的激励期权数量按考核年度对应的当期计划可行权 激励期权数量的 85%计算,激励对象当期对应的剩余激励期权不得行权,由公 司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除自第二次行权后至本次行权前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外,公司 95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 符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其中 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激励期权。因此,本次行权人数为 92 名。 (二)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业绩考核、个人绩效、离职或个人 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予以注销处理。 三、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 授予日:2021 年 7 月 27 日。 (二) 行权数量:486,056 股。 (三) 行权人数:92 人。 (四) 行权价格:35.84 元/股。 (五)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 行权方式:集中批量行权。 (七) 行权安排:自等待期届满后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等待期届 满后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 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 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 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 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 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 已获授予的 占已获授予 序 可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 股票期权数 号 (股) 量(股) 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1 陈文君 副总经理 315,000 80,325 25.50 董事、副总经 2 程硕 315,000 80,325 25.50 理、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财务 3 陈振华 315,000 80,325 25.50 总监 4 潘彦廷 副总经理 112,000 28,560 25.50 5 王昱玺 董事、副总经理 70,000 17,850 25.50 6 王兴 核心技术人员 28,000 7,140 25.50 小计 1,155,000 294,525 25.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86 名) 751,100 191,531 25.50 小计 751,100 191,531 25.50 总计 1,906,100 486,056 25.50 注:上表中部分可行权数量及合计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B 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 标 A,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以行权的 激励期权数量按考核年度对应的当期计划可行权激励期权数量的 85%计算,激 励对象当期对应的剩余激励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 92 名激励对象符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符合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 五、 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确定的行权日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 股权激励计划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 期权定价模型确 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 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 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 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 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的 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注销、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