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2025-01-22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05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
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
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
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
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
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保额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预算: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
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
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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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
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
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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