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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苑东生物:苑东生物: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25-02-15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8/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8/15~2025/2/14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73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368.9002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0897%
实际回购金额                     13,491.08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8.12 元/股~56.05 元/股
注:回购方案披露时的回购价格上限为 73 元/股,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上限为 49.27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 年 8 月 14 日,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苑
东生物”)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至 20,000 万元(含)
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3 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 73 元/股(含)调整
为 49.27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2024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2024 年 6 月 29 日、2024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
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9,829
股,占回购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82%,购买的最高价为 53.7 元/股、最低价
为 53.2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25,690.2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 费 用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0)。
    (二)截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本次股份回购的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实施的
股份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3,689,00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0897%,购买的最高价为 56.05
元/股、最低价为 28.1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34,910,805.56 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3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
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4-011),并于 4 月 9 日披露了《股东询价转让
      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公司在 2024 年 3 月 30 日-4 月 8 日期间实施了公司员工持股合伙平台
      部分股份的询价转让,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51.50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324 万
      股,占转让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0%。
          上述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3 个持股平台互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比例超过转让时总股本的 5%,非苑东生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苑东生物股份,前述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未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9,300,000           49.38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0,790,000           50.62      176,532,256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00        2,598,002              1.47

      股份总数                120,090,000          100.00      176,532,256            100.00
          注 1:回购前股份为截止 2023 年 8 月 14 日的数据。
          注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公司首发限售股份 59,300,000
      股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全部上市流通,至此公司股份总数 120,090,000 股全部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注 3: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积金转增
      股本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20,090,000 股变更为 176,532,256 股。
          注 4: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完成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1,091,000 股非交易过户至“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证券账户,因此,扣除上述已过户的 1,091,000 股股份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的股份余额为 2,598,002 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3,689,002 股,其中,有 1,091,000 股已用于公司 2024
年度的员工持股计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账户当前剩余 2,598,002 股股份,将在未来适宜
时机继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本公告披露后 3 年内完成股份转
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限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法律
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
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