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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承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1-28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1/25,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童茂军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 月 31 日~2025 年 1 月 30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5,000 万元
                              51.70 元/股(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前为
回购价格上限
                              74.66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758,556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90%
实际回购金额                  3,777.31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7.14 元/股~56.50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 元/股;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和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3)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

2024-005)。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4.6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4.6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7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5)。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9)。

    (二)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 758,5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83,957,192 股的比例为 0.90%,回购成

交的实际最高价为 56.50 元/股,实际最低价为 37.14 元/股,实际回购均价为 49.80

元/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773,122.82 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

司回购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份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童茂军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0,545

股。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费维先生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7,656 股。

    (3)公司财务总监王晓花女士、监事董进华先生、监事李晓红女士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青珣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询价转

让方式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减持数量(股)
       1                王晓花            财务总监            59,893
       2                董进华              监事               9,868
       3                李晓红              监事               4,710

    上海青珣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询价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结

果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5,329,404        77.97     53,754,897       64.03
       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807,522        22.03     30,202,295       35.97
       份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
                           0              0          758,556        0.90
          户
       股份总数        58,136,926        100       83,957,192          100

    注:公司股份总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变动系回

购期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及战略配售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及公

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形成的无限售股份上市导致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及 2025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

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公告》(公告编

号:2024-076)《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合计回购股份 758,556 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拟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

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