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精科:先锋精科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
监事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公司已提前以电
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明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无锡至辰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无锡至辰的关联交易有利于
公司整合优势资源,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
整体竞争力;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
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收购无锡至辰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无锡至辰科技有
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新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
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
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
集资金专户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
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
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