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科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1-01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各方实际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联科技”)于2024年12月
3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詹启军先生及林榕先生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一
致行动人胡嘉惠女士、许华先生、凌俊先生、陈文英女士以及赖开愚先生协商一
致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胡嘉惠女士、许华先生、凌俊先生、陈文
英女士以及赖开愚先生退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系,上述人士退出一
致行动关系后,实际控制人詹启军先生与林榕先生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19 年 3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詹启军先生、林榕先生与公司股东胡嘉惠女
士、许华先生、凌俊先生、赖伟林先生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各方一致
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时,与实际控制人保持一致行动。
2023 年 9 月赖伟林先生辞世,根据广东省惠州市阳光公证处出具的(2023)
粤惠阳光第 8636 号《公证书》,其生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16,181,820 股由赖伟林先
生的配偶陈文英女士和儿子赖开愚先生共同继承,同时,陈文英女士和赖开愚先
生将根据赖伟林先生生前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继续遵守相关义务。
截至本次《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签署日,詹启军先生、林榕先生、胡嘉
惠女士、许华先生、凌俊先生、陈文英女士及赖开愚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一致行
动协议》的约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自 2021 年 3 月上市以来,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亦已逐渐成熟且稳定。
为更好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决策机制,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
实际控制人詹启军先生、林榕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经友好协商达成合意,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胡嘉惠女士、
许华先生、凌俊先生、陈文英女士及赖开愚先生均退出与詹启军先生、林榕先生
的一致行动关系;詹启军先生和林榕先生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协
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一致确认,在各方对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期间,就《一致行动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2.各方一致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致行动人胡嘉惠女士、许华先生、
凌俊先生、陈文英女士及赖开愚先生与实际控制人詹启军先生、林榕先生在《一
致行动协议》项下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即行解除,一致行动人在《一致行动协议》
项下权利、义务及责任即告终止,各一致行动人退出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关
系。
3.各方一致确认,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各方在本协议签署日前单独或者联合
出具的关于公司的各项承诺。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除陈文英女士及赖开愚先生为母子关系外,胡嘉惠
女士、许华先生、凌俊先生、陈文英女士及赖开愚先生中任一方作为公司的股东,
将不再与其他方存在或缔结其他一致行动安排,亦不通过单独或与公司任何其他
股东联合谋求对公司实施控制,其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九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依照其自身的意愿、独
立地享有和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5.詹启军先生、林榕先生共同确认,二人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继续履行
《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在其(包括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履行
股东、董事权利和义务时始终保持一致的意思表示、采取一致行动,若双方意见
无法达成一致,则以詹启军先生的意见为准作为一致意见。
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后各方任职及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目前各方持有公司股份及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詹启军 61,345,440 12.2691% 董事长、总经理
2 林榕 41,127,280 8.2255% 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会秘
3 胡嘉惠 26,181,820 5.2364%
书、副总经理
4 许华 16,181,820 3.2364% 董事、副总经理
5 凌俊 10,200,000 2.0400% 财务总监
6 陈文英 12,136,365 2.4273% /
7 赖开愚 4,045,455 0.8091% /
合计 171,218,180 34.2438%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詹启军先生、林榕先生、胡嘉惠女士、许华先生、
凌俊先生、陈文英女士及赖开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34.2438%的股份及表决权,
其中实际控制人詹启军先生和林榕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102,472,72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20.4945%;一致行动人胡嘉惠女士、许华先生、凌俊先生、陈文英女
士及赖开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68,745,46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491%。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上述各方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未发生
变化;詹启军先生、林榕先生仍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02,472,720 股股
份及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945%,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同
时,詹启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榕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两人对公司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表决以及公司其他重大经营事项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本次一
致行动关系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詹启军先生及林榕先生。
四、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导致公
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
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管理层发生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
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
2、《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