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关于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的公告2025-03-05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8043 转债简称:福立转债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5 年 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3 月 4 日期间,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19.54
元/股,已触发《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福立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
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期间),若“福
立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 2025 年
9 月 5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
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福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2 号),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00 万张,
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1 号文同意,公司 70,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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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43”。
根据相关规定及《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
的“福立转债”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1.28
元/股。
因公司办理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股份登记工作,“福立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调整为 21.27 元/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福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4)。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福立转债”转股价格将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起调整为 15.0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福立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综上,“福立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15.03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福立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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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3 月 4 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即 19.54 元/股,已触发“福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二级市场情况及公司实
际生产经营情况,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决定不行使“福立转债”的提前赎回
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若“福
立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福立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 WINWIN OVERSEAS GROUP LIMITED 在赎回条
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存在交易“福立转债”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张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 期末持有
可转债持有人 期初持有数量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数量
WINWIN OVERSEAS
330,000 - 330,000 0
GROUP LIMITED
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
“福立转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福立转债”的计划。如上述主
体未来拟减持“福立转债”的,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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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
五、风险提示
以 2025 年 9 月 5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
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福立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及时关注公
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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