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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尔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1-18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 1 号
办公楼 8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普通股股东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01,090,92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01,090,9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784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784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1,507,149 股,不享有股东
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
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梁韵湘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00,776,572 99.6890         8,300   0.0082 306,052 0.302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 2025 年度   1,806, 85.1774         8,300    0.3913   306,0      14.4313
         向金融机构申        423                                      52
         请授信额度及
         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怡妮律师、刘宇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8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