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分科技: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25-02-17
证券代码:688758 证券简称:赛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04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97.56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4.32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589.5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币 5,009.3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80.13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
验字[2025]210Z0003 号)。
二、本次需签署补充协议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
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112001013100840590 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
用途。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112001013600838040 的
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具 体 情 况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 月 9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http://www.sse.com.cn/)的《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三、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原因说明
根据《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
项目实施单 募投项目投
募投项目名称 资金拟投入 集资金拟
位 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20 万升/年生物医
1 扬州赛分 41,467.68 33,423.41 16,580.13
药分离纯化用辅料
赛分科技、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816.22 19,499.25 -
赛分生科
3 补充流动资金 赛分科技 27,077.34 27,077.34 -
合计 88,361.24 80,000.00 16,580.13
综上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投入 20 万升/年生物医药分
离纯化用辅料项目,不再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亦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基
于上述背景,各方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签署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
安排进行调整。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监管协议》中变更内容:
《监管协议》第 1 条规定“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变更为“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 20 万升/年生物医药分离纯化用辅料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二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由于上述专户用途发生变
动,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二于《监管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终止。甲
方三为协议新增主体,亦为 20 万升/年生物医药分离纯化用辅料项目的实施主
体,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三与甲方一共同享有《监管协议》中规定的甲方
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监管协议》中变更内容:
《监管协议》第 1 条规定“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变更为“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0 万升/年生物医药分离纯化用辅料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二为协议新增主体,亦为 20 万升/年生物医药分离纯化用辅料项目
的实施主体,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二与甲方一共同享有《监管协议》中规
定的甲方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特此公告。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