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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2-27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8,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51.00 元/股(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为
                             50.3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170,589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28%
实际回购金额                 40,678,183.98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1.26 元/股~42.46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1.00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之除
权除息事项,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 51.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50.30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和《厦门
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
载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170,589 股,占公司总股
本 420,771,001 股的比例为 0.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2.46 元/股、最低价为
31.26 元/股,回购均价为 34.7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678,183.9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
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
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
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5)。
    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厦
      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6),股东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
      波海诚”)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146,82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362%,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宁波海诚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16,603,721            51.4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4,167,280            48.52     420,771,001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170,589              0.28
      股份总数              420,771,001              100     420,771,001               1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170,589 股,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
      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
      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