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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4:27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宏华数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5-02-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宏
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0 号),杭州宏华数
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4.4444 万股,
发行价格为 14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36.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12,065,672.16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
987,934,263.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承诺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年产 3,520 套工业数码喷
 1                                88,580.00          70,000.00        68,793.43        33,125.75
       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309.97

             合计                118,580.00         100,000.00        98,793.43        63,435.72

       截至目前,公司的募投项目正积极推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
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
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2025 年 2
月 8 日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
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
    3、现金管理分配及收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购买本金(万元)

结构性存款      2025-2-5         2025-2-28                22,500

结构性存款      2025-2-19        2025-2-28                5,000

结构性存款      2025-1-27        2025-2-27                5,000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超出授权
期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
    公司已对上述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
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组织相
关部门就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后续严格执行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同时持续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
业能力,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3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
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
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
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
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关于超出授权期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均为公司购买的
结构性存款,为期限较短的保本型产品,系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存放安全和募
投项目有序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
因此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未对公司和股东整体利


                                   4
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四、程序履行情况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自 2025 年 2 月 8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同时,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在未
经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对超过
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授权有效期之外,在未经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未对公司和
股东整体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
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授权有效期之外,在未经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未对公司和股东整
体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了现金管理,未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对
超出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




                                   6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齐玮




                                  8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旭亮




                                  9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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