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5-01-11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延期的项目:拟延长原募投项目“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 号),同意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6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1.79 元
(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 487,271.40 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472,973.31 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 475,175.97 万元。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已制定了《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
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同时,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 累计投入金 投入进度
项目名称
号 资额 资金投资额 额 (%)
新型高能量铅蓄电池信息化智能制造
1 32,498.38 32,498.38 32,495.14 99.99
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2 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26,162.01 26,162.01 17,199.13 65.74
年产 912 万 KVAh 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
3 25,277.43 13,104.94 13,147.72 100.33
升级改造项目
4 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 PACK 项目 85,261.56 30,415.88 30,418.02 100.01
大容量高可靠性起动启停电池建设项
5 43,370.55 5,162.72 5,162.72 100.00
目
6 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31,303.96 7,286.95 3,078.51 42.25
7 国家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15,581.59 1,034.78 1,034.78 100.00
8 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 10GWh 锂电池项目 113,517.83 139,305.55 104,419.76 74.96
9 高性能蓄电池二期项目 0 39,994.04 36,219.89 90.56
10 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 0 14,029.31 0 0
11 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 0 1,200.00 170.99 14.25
1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100,059.46 100.06
合计 472,973.31 410,194.56 343,406.11 83.7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二)本次涉及延期募投项目
根据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的推进节奏,公司拟延长原募投项目“全
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全面数字化
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二、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该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的时间 用状态的时间
1 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2025 年 1 月 2026 年 1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延期的原因
“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软硬件购置,项目
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制造、管理效率,实现智能制造和数字化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公司总部将从长兴画溪搬迁至湖州南太湖,公司
相应缩减了长兴总部的信息化设备投资规模。与此同时,湖州新总部大楼的机
房信息化建设选用了一些定制化的软硬件设备,这些设备由于采购周期较长和
高度定制化的特点,导致项目投资进度相应放慢,建设周期也较原计划有所延
长。
此外,数字化系统的升级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建设涉及多种前沿技术的融
合应用,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以及公司数字化系统和工业互联网平台
的持续竞争力,公司对拟购买的软硬件进行了严格的选型,并计划分阶段、稳
步推进项目的建设。因此,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减缓,建设周期也相应延长。
基于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数字化项目的实施节奏,公司审慎地放缓了募集资
金的投入进度,有利于降低募投项目实施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本次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项
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数字化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工业互联网作为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
融合的结晶,已成为新工业革命的核心支柱和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深入
发展的坚实基石,对企业及行业的转型产生了全面、深刻且革命性的影响。天
能股份的募投项目“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旨在全面提升数字化系统,
构建一个先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促进公司数字化技术与工业制造的深度
融合。该项目不仅通过数字化手段重塑并升级公司的基础设施、信息安全、营
销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全球服务共享体系等,而且有助于降低运营成本、
提升运营效率,并洞察市场新需求。该项目的实施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
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并强化市场拓展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高质
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项目是在与公司过往主营业务、业务模式、业务流程以及供应商、客户
群体等均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建设实施,主要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需求进行数字
化系统的升级与改造,并形成一个先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促进公司数字
化技术与工业制造的深度融合。
我国工业互联网的发展正呈现出加速迭代演进的趋势,已进入全面推进的
快速增长期。政策层面,工信部等部门出台了多项旨在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
产业支持政策,为工业互联网应用的进一步普及和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
持。这些政策的落地,预示着工业互联网应用将进一步普及,产业发展也将进
入快速发展期。天能股份作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拥有丰富的产业化经验和管
理经验,并配备了专业而稳定的数字化团队。公司现有的数字化团队核心成员
均有较为丰富的系统开发经验,在系统应用方面,经过公司数字化中心的应用
和长期维护,各系统在公司以往的经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系统运
行情况正常,公司的技术团队也积累了丰富的系统应用经验。这样的团队配置
为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公司继续实施
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具有较高的可行性,这不仅符合工业互联网的发
展趋势,也有助于公司优化内部管理、提升营销效率和增强市场竞争力。
3、募投项目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募投项目“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
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
(一) 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
目进行延期。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
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
行延期。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天能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事项无异议。
五、 上网公告附件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