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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达 (83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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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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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利尔达: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关联担保的公告2025-01-20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5-004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关联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
及生产建设的需要,本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各银行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杭州银行、中信银行、南
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宁波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
民生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 15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总额度内,公司与各银行协商确认。
    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固定资产贷款等产品。授信期限内,各
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视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或采用
不动产、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并接受控股股东杭州利尔达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关联方浙江利尔达园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利
合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必优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陈凯及
其配偶包雨霄无偿提供保证、抵押、质押、信用等形式的担保,总金额不超
过 10 亿元。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实际融
资期限、融资额度、抵押期限、融资利率等由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上述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
签署相关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资产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业务的办
理事宜。
    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将提请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
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杭州利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幢 1301-3 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幢 1301-3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陈贤兴
    实际控制人:陈凯
    注册资本:50,000,000 元
    实缴资本:50,000,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
备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
发;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制造;金
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化肥销售;
棉、麻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橡胶
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
件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供电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2023 年总资产 481,272,110.35 元,净资产为 214,143,226.40 元,营业收入
29,078,298.76 元,净利润 27,654,579.72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利尔达园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幢 1301-1 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 1 幢 1301-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 年 5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陈素东
    实际控制人:杭州利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3,000,000 元
    实缴资本:63,000,000 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
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
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利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
    2023 年总资产 394,785,753.56 元,净资产 107,665,721.03 元,营业收入
48,451,675.93 元,净利润 7,941,380.30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利合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4 号 2 幢 201 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4 号 2 幢 2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 年 5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包雨霄
   实际控制人:杭州利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7,000,000 元
   实缴资本:37,000,000 元
   主营业务:网络及电气工程技术的研发、设计、安装、咨询、技术服务;房
屋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利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财务状况:
    2023 年总资产 198,273,703.88 元,净资产 29,159,812.83 元,营业收入
22,286,671.04 元,净利润-923,349.60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杭州必优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拱墅区登云路 425 号 101 室
   注册地址:拱墅区登云路 425 号 1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陈昌胜
   实际控制人:陈贤兴
   注册资本:1,880,000 元
   实缴资本:1,880,000 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室内外装饰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实控人参股公司
   财务状况:
    2023 年未审计总资产 42,392,480.63 元,净资产 40,810,079.39 元,营业收
入 2,123,287.33 元,净利润 480,723.75 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自然人
   姓名:陈凯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公司总经理
   关联关系:公司实控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自然人
   姓名:包雨霄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浙江利合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关联关系:实控人陈凯先生配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即公司不需要为本次关
联担保支付对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涉及定价公允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适时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担保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是为满足公司未来融资需求,通过向
金融机构借款或申请授信融资等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关联方为公司
提供无偿担保,以支持公司发展。
    上述关联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
补充公司未来发展的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进一
步促进公司业务更好地发展。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关联担保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
属正常的经营行为,是为满足公司未来融资需求,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或申请
授信融资等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以支
持公司发展。本次预计关联担保事项依据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相关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