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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利尔达: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12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5-012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文一西路 1326 号利尔达物联网科技园 1 号楼 18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文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5,209,6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37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孙瑶、孙其祖、崔彦军、杨柳勇、
潘士远因公事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李雷因公事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
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关联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73,9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叶文光、陈凯、陈云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合计 74,235,739
股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73,9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叶文光、陈凯、陈云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合计 74,235,739
股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73,9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叶文光、陈凯、陈云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票数合计 74,235,739
股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   43,304         100%    0             0%     0             0%
             预计公
             司及子
              公司
              2025
         年度向
         金融机
         构申请
         综合授
         信及关
         联担保
         的议案》
   二    《关于     43,304   100%       0        0%        0       0%
          预计
         2025 年
         日常性
         关联交
         易的议
          案》
   三    《关于     43,304   100%       0        0%        0       0%
         公司及
         其子公
         司房屋
         租赁暨
         关联交
         易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锦帆、陈家齐
(三)结论性意见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