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慧为智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公告2025-02-27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为智能”)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
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223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22 号)批准,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 15,960,000 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 元/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期限结束后,公司在初始发行
规模的基础上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340,659 股,由此公司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6,300,659 股,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5,960,000 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7,680,000.00 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30,405,272.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7,953,032.0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452,239.97
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分别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12 日。
截止 2022 年 12 月 1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759 号《验资报告》、大华验
字[2022]000910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结项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 18,275,639.97 元,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变更了
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其中 13,5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于“慧为智能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终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 节余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调整后)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智能终端产品生 4,775,639.97 4,784,674.00 0
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户(银行账号:755940529210288)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
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此项目
已完成投资进度 75.08%,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集 投资进 原计划项目达 调整后计划项
称 投资总额(调整 资金金额 度 到预定可使用 目达到预定可
后) 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研 发 中 32,176,600.00 24,159,366.86 75.08%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心建设
项目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规划建
设期为 24 个月,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场地投入、设备和软件的采购以及技术研发
等。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415.94
万元,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为 75.08%。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宏观经
济环境影响,行业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市场需求放缓。为了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质量,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需要
的情况下,公司审慎控制了投资进度,因此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
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全部投资建设完毕。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保障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募
投项目实施进展,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审慎研究决定将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场
地投入、设备和软件的采购以及技术研发等。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从经营发展战略出发,结合项目实际
情况综合分析后做出的审慎决议,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未来,公司将持续积极推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促进项目高质量、顺利的实施,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及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事项已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决议》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