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优机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2025-02-21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场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
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场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监管措
施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优机股份及东莞证券关于第二
轮问询的回复》。根据问询回复文件,公司对申报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将实际控制人罗辑、欧毅以及股东唐明利主动给予顾立东和庄倩的分配款全额纳入
发行人财务报表核算,计入管理费用,并相应确认了资本公积,发行人更正前的会
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以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进行了深刻反思。公司已组织
相关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学习,提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合规意
识和风险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在今后公司治理及信
息披露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确保公
司合法合规经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场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