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且 in Qinn,ing LatlP Fir1η 一 琴 留梦 兴 一 琴 明世兴 信德天 成 吉 林 琴 明世 兴 律师事 务所 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 ⒛25年 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 法律 意见书 乡 酗 ` 20药 年 2月 1I日 地址 :吉 林市丰满区万科城四期 6#1层 0O4号 第 1页 规范 |尽 责 |专 业 丨高效 电话 :133G4443366 JⅡ in Qinn△ ing L愈 t,P Firm 一 琴 昕 Hh,兴 一 琴 明世兴 信德天 成 吉林琴 明世 兴律师事务所 关于 吉林碳 谷碳 纤维股份有 限公 司 ⒛25年 第 二 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书 世兴法意字 (2m5)第 2号 致 :∶ 旨林碳谷 碳纤 维股 份有 限公 司 吉林琴 明世兴 律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本所 ”)接 受吉林碳谷 碳纤维 股份 有呷公 司 (以 下简称 “吉林 碳谷”)的 委托 ”就公 司召 2凼 开 5年 第 二 次临时股 膨 饕 东大 会 (以 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 ”)的 有关事宜 9出 具本法 律意见 书。 本法律意 见书依 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 (以 J 下简称 “公 司法 ”)、 涨 《中华入 民共和 国证 券法》 (以 下简称“证 券法”)、 《北京证 券交 易所股 票 上 市规 则 (试 行 )》 (以 下简称“L市 规则”)、 《北 京证券交 易所上 市公司 业 午 理 指南第 7号 —— 信息披露业 务办理》 (以 i∷ 下简 称“信息披露指 南 ”) 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 文件 以及 《吉林碳 谷碳 纤维股 份有限公 司章程 》 (以 下f称 “公司章程 ”)的 有关规 定而 出具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 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 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 ,查 阅了相 关会议 文件 ,并 对有关 问题进 行 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本 所 律师仅 对本次股东大 会 的召集 、召开程序 、 出席 会议人 员资格 、召集人 资 格及 会议表 决程 序 、表决 结果是 否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 、 法规 、规范性文 件及 《公司章程 》 的有关规定 发表意见 ,不 对会议 审议的 议案 内容 以及 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 。 ~~~第 见 地址 :吉 林市丰满区万科城四期 6#1层 OO4号 2页 规范 |尽 责 |专 业 |高 效 哇贫亏: 13364443366 Ji】 in Qi众 ming Law F众 rm 一 琴 咖 贽 兴 — 琴 明世兴 信德 天成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 关事项之合法 目的使用 ,不 得用 作任何其他 目的。本所律师 同意将本法 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 并公告,并 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 的责任 。 本所律师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 市规则》、 《信息披露指 南》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 照律师行业 公认 的业务标准 、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 ,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 、 集 召开程序 : (一 )本 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 5年 1月 z日 ,公 司召开第三届 鲜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 定于 ⒛25年 2月 11日 刺 召开公司 2u5年 第二次临 叩 时股东大会 。⒛乃 年 1月 勿 日,公 司在北京证券 、 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 《吉 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⒛犭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锲 (提 供网络投票 )》 。 上述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开 时间、地 点、 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等 内容 。 (二 )本 次股 东大会的召开 ` 本次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 式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于 2u5年 2月 11日 1o时 在吉林碳谷碳 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 票 ,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起止时间为 ⒛zs年 2月 10日 15时 至 ⒛乃 年 2月 1I日 15时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 、 间 地点 等与上述公告内容一致 。 经核查 ,本 所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 地址 :吉 林市丰满区万科城 四期 6#1层 004号 第 3页 规范 |尽 责 |专 业 |高 效 电诉亏: 13364443366 JiⅡ in Qimming Law F1rm 一 琴 Epq梦 兴 ~ 琴 明世兴 信德天 成 二 、本次股 东太 会召集人 和 出席 会议人 员 资格 (~)本 次股 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人 为公 司董事会 ,符 合有 关法 律 、法规和 《公 司章 程》 的规 定 ,召 集人 资格合 法 、有效。 (二 )出 席本 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 1、 股东 出席 情况 出席和 授权 出席 本 次股 东大 会的股 东共 10人 9持 有表 决权 的股 份总数 4⒄ ,419,9” 股 ,占 公司有表 诀权 股份总数 的 锶。8161%δ 其 中通 过 网络 投票参 与本 次股 东大 会的股 东共 6人 ,持 有表 决权 的股 份 宝 总 数 Ⅱ,M7,393股 ,占 公司有表 决权股 ≡ 份总数 的 1.9649%。 v L △ 2、 中小股东 出席 情况 ` 通过现 场和网络 参加 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 小股 东及 股东代 理 人共 8人 ,代 珈 〓 表有表 决权 股份 38,49g,571股 ,占 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 数的 6.55⒆ %。 其 中 , 通过 网络 投票 的股 东 6人 ,代 表有表诀权股 份 11,b^07,393股 ,占 公司有表 决 权股份总数的 l“ ⒆ %。 (三 )出 席本 次股 东大 会的其他人 员 1、 公司董事 、监 事 、高级 管理人 员出席或 列席 股东大 会情况 。 (1)公 司在任 董事 7人 ,出 席 7人 ; (2)公 司在任监 事 3人 ,出 席 3人 ; (3)公 司董事 会秘书 出席 会议 。 2、 本所 律师 列席 了本 次会议 。 经核查 ,本 所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召 姗 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哳 吉林市丰满区万科城四期 6#1层 004号 第 4页 规范 |尽 责 |专 业 |高 效 13364443366 鼾∵豁 P 琴明芦 兴 信德天成 的 资格 符合 《公司法》等法 律 、法规 、 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 司章程 》 的 有关 规定 。合法 、有效 。 三 、本次股东大 会 的表 决程序及表 决结 果 (一 )表 诀程序 本次股东 大 会审议 及表 决的事项为公 己 司 公告 的会议通 知所 列 出的议 案 。本次股东大 会未对 会议通 知 中未 列明的事 项进 行表 决 。 本次股东大 会就 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事 项 采取 现 场投 票和 网络 投票 相结 合 的方式进 行表 诀 ,出 席现场 会议的 股东及股 东代理 人 以记 名投 票方 式对议 案 进行表 诀 ,并 进 行 了计 票和监 票 ,表 诀结果 当场 公布 ;选 择网络 投票 的股 东 通过 中国证 券登 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持有 η 人 网络 投票 系统 进行 了表 决 。公 司 |徉 合并统 计 了现场投 票和 网络 投票 的表 决结果 。 盱 (工 )表 诀结果 DO2 冖 本次股东大 会议案 获得 有效通 过 ,具 体如 下 : ∶、审议通 过议 案 : 《关于拟变更 ⒛ 24年 度会计 师事 务所 》。 同 意 股 数 翎4,419,635股 ,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 %;反 对股 数 357股 ,占 本次股 东大 会有表 诀权股份总数 的 0。 ooo1%; 弃权 股数 0股 ,占 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 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表 决结果 :通 过 。 经 核查 ”本所 律师认为 9本 次股 东大会 的表 决程 序 符合相 关法 律 、法规 、 规范性 文件及 《公 司章程》的规定 9上 述议 案的表决 结果合法 、有效 。 四 t结 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 所律师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 顽丽而矸玎石而^⊥二=二湍岳菖÷慧莒亻豁豢 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 雾翦索轳 J1∶ 曩暨 蝥鑫猡 三r 琴明世兴 信德天成 司法》、 《上 市规 则》 等法 律 、法规 、 规 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 定 ; 召集 人资格 、 出席 会议人 员资格 合法 有效 ;本 次股 东大 会的表 诀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 、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经 办律 师签字并加盖 本所 公章后 生 效 。 (本 页 以下无正 文) ` 瀹 雄 { 翳 龇 哳 吉林市丰满区万科城四期 6#1层 OO4号 13364443366 第 6页 规范 |尽 责 |专 业 |高 效 J】 餮爨罨覆 ∶馑荮莒扌谖f了 J三Fm 琴明世兴 信德天成 (本 页无正文 ,为 《 吉林琴明世兴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碳谷碳 纤维股份 有限公司 ⒛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的签 署页 ) 吉林 琴 明世兴 律师事 务所 (盖 章 瓯 0眦 鸿 负 责人 (签 字 ): 佟艳 芹 经 办律丿币 (签 字 ): 佟艳芹 经办律师 (签 字):λ 飙 」-' 李 明达 ⒛ 25年 2月 11日 姗 哳 吉林市丰满 区万 科城 四期 6#1层 004号 第 7页 规范 |尽 责 |专 业 |高 效 1336444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