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恒立钻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06
证券代码:836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5-001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立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102,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2,69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余立新、杜蘅、徐静松、唐莉梅为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
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
子议案如下:
1.01《提名余立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提名杜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提名徐静松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4《提名唐莉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袁天荣、赵家仪、蒙弘为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袁天荣、赵家仪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为止,蒙弘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不得
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
子议案如下:
2.01《提名袁天荣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提名赵家仪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提名蒙弘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提名焦军、张中心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
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期满为止。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为监事适当人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
子议案如下:
3.01《提名焦军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02《提名张中心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出席会议 当选
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提名余立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1 32,252,680 100.47% 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杜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02 32,082,680 99.94% 当选
董事候选人》
《提名徐静松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3 32,042,680 99.81% 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唐莉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4 32,032,680 99.78% 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
议案 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提名袁天荣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1 32,243,171 100.44% 当选
董事候选人》
《提名赵家仪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2 32,033,198 99.78% 当选
董事候选人》
《提名蒙弘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2.03 32,031,671 99.78% 当选
事候选人》
4.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
议案 出席会议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3.01 《提名焦军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32,172,680 100.22% 当选
代表监事候选人》
《提名张中心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3.02 32,032,680 99.78% 当选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
议案 议案 出席会议 是否当
得票数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 选
权的比例
《提名余立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1 5,919,900 102.60% 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杜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02 5,749,900 99.65% 当选
董事候选人》
《提名徐静松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3 5,709,900 98.96% 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唐莉梅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4 5,699,900 98.79% 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袁天荣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1 5,910,391 102.43% 当选
董事候选人》
《提名赵家仪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2 5,700,418 98.80% 当选
董事候选人》
《提名蒙弘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2.03 5,698,891 98.77% 当选
事候选人》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洋、何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恒立钻具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
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2025 年 1 2025 年第一次临
余立新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1 2025 年第一次临
杜蘅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1 2025 年第一次临
徐静松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1 2025 年第一次临
唐莉梅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1 2025 年第一次临
袁天荣 独立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1 2025 年第一次临
赵家仪 独立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1 2025 年第一次临
蒙弘 独立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1 2025 年第一次临
焦军 监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1 2025 年第一次临
张中心 监事 任职 审议通过
月3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