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同享科技: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2025-03-14
证券代码:839167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现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申请撤回相关
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
他相关议案,并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向北交所报送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
件。
3、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DG2024050001),
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及相关申报稿。
4、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收到《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
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5、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首轮问询回复在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
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享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公告
编号:2024-091)及相关修订稿。
6、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并在北交所
官网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4)。
7、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因财务数据延期申请将到期,在北交所官网披
露了《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6)。
8、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会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相关中介机构完成了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相
关材料的更新,并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 2024-124~133)。
9、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告最近一期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达到六个月有效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查的申请》,中止审查期间不超过三
个月。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交所中止审查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
项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公司拟募投项目情况、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
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
料。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并撤回申
请材料是综合考虑拟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作
出的决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并撤回申请
材料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是综合考虑拟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在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作出的决
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年产光伏焊带 3 万吨项
目”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投入实施,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申请撤回发行相关申请材料尚需北
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北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