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莱赛激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21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2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陆建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2,662,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 2025 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编制
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162,4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陆建红、张敏俐、常州市莱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在前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资资金金额不超
过 10,000.00 万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9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662,47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预 1,812,476 100% 0 0.00% 0 0.00%
计 2025
年度日
常性关
联交易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俊哲、王天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