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08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 200 号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普通股股东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14,084,44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14,084,4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29.633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9.63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俞跃辉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炜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14,052,230 99.9960      32,210   0.004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93,088,566 97.4209 20,995,874 2.579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93,088,566 97.4209 20,995,874 2.5791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93,088,566 97.4209 20,995,874 2.5791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拟减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14,052,230 99.9960         32,210   0.004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6.01         袁健程                   813,507,333             99.9291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6.01      袁健程       813,507,333      99.9291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 6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廖筱云律师、何洋洋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