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科A:境内同步披露公告2017-12-0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同步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17-1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VANKE CO., LTD. *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202)
自願公告
須予披露交易之進展
本公告由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願作出。謹此提述本公司於 2017 年 7
月 17 日作出的關於收購要約方建議收購 GLP 股本中全部已發行及繳足股本普通股(不
包括庫存股)的公告(「公告」)。除非本公告另有定義,否則本公告所使用的詞彙定義
與公告中所界定者相同。
誠如公告所披露,收購需達致(或如適用,獲豁免)若干條件後方可執行方案,其中
包括 GLP 股東批准。董事會欣然宣布,GLP 於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開股東大會就方
案進行投票表決,方案獲其股東批准。
收購仍需達致(或如適用,獲豁免)其他執行協議中規定的條件方可完成。如必要,
本公司將於適當時間進一步發佈公告披露收購的後續進展情況。
承董事會命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朱旭
中國,深圳,2017 年 11 月 30 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郁亮先生、王文金先生及張旭先生;非執行董
事林茂德先生、肖民先生、陳賢軍先生及孫盛典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康典先生、劉
姝威女士、吳嘉寧先生及李强先生。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