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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 科A:2017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2018-03-2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利平、
华生、罗君美、海闻,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康典、刘姝威、吴嘉宁、李强,在 2017 年
度工作中,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并提出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各位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以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第十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出席董事会                   出席专业
                                                                                 出席股东
     姓名      职位       合计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委员会会
                                                           缺席(次)              大会(次)
                           (次)      (次)       (次)                议(次)

     张利平   独立董事       7          7          0          0          5          0

     华生     独立董事       7          7          0          0          0          0

     罗君美   独立董事       7          7          0          0          3          0

     海闻     独立董事       7          6          1          0          7          0


    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出席董事会                   出席专业
                                                                                 出席股东
     姓名      职位       合计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委员会会
                                                           缺席(次)              大会(次)
                           (次)      (次)       (次)                议(次)

     康典     独立董事       5          5          0          0          4          1

     刘姝威   独立董事       5          5          0          0          4          1

     吴嘉宁   独立董事       5          5          0          0          8          1

     李强     独立董事       5          5          0          0          1          1

   注: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 年,公司独立董事在分红派息、对外担保、衍生品投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
任高管、内部控制、决策权限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1、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 2016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7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6 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关于 2016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状况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 2017 年第一季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3、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授予总裁投资相关决策权限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授予总裁融资相关决策权限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授权总裁有效利用短期富余资金的独立意见
 4、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 2017 年半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5、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团队对
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汇报,并多次考察、调研一线公司及项
目的经营情况,对公司业务发展、管理运营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


    四、其他情况
    1、未有独立董事提出异议事项。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