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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 科A: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18-03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

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

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解冻主持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工作重点》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和核销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历次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财务报告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经济利润奖金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其中议案(三)、(四)、(六)、(十)、(十三)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