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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 科A: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0-05-1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


涉及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
第六条                                                  事会主席的选举或罢免由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表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决通过。


                                                            监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
                                                        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说明
                                                        原因。监事会可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三个工作日。若出现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主 特殊情况,需要监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
           席应当提前十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 之目的,监事会主席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可以不受前
           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
第十七条
               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
           的,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 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
           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
                                                        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
                                                        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在取
                                                        得全体与会监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监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
                                                        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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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监事的认可并做好
                                                               相应记录。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包括通过
                                                               视频和电话等方式)。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
第十九条第一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
                                                               提下,可以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
  款和第二款   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并作出
                                                               并由参会监事签字。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
               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的监事会会议,按照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
                                                               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计算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或其授
  第二十条
               行。                                            权代表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同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意。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
               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 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
 第二十八条    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 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
               秘书负责保管。                               会秘书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三条、第九
条、第二十九          “公司章程”                                 对应修改为“《公司章程》”。
      条
备注:根据上表进行删除、新增章节和条款后,其他章节和条款序号依次顺延,相关援引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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