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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 科A: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文件2020-06-29  

						       万科企业股份               限   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文件




                 中国深圳
           二〇二〇年    三十日
                                                        目录

股东大会须知.......................................................................................................... 1

股东大会投票方案介绍............................................................................................. 2

股东大会议程.......................................................................................................... 3

2019 年度董         会报告. ............................................................................................. 5

2019 年度           会报告. ............................................................................................. 环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 现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             师    务所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             权        及控股子          对外提供        务资助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权         对控股子         提供担保的议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                会发行         H 股股份之一般性            权的议案. .........................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                会回购股份之一般性           权的议案........................................ 1现

关于修               章程     的议案.................................................................................. 19

关于修         股东大会议        规则      的议案..................................................................... 33

关于修         董    会议     规则      的议案........................................................................ 39

关于修               会议     规则      的议案........................................................................ 45

关于        董    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              的议案........................................................... 4现

关于        董    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             的议案. ............................................................. 50

关于              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                  的议案..................................................... 53

2019 年度独立董           履职情况报告. ........................................................................... 55
 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须知
       维 全体股东的 法权益,确保万科企业股份 限          简 普    鼎  次股东大
的   常秩 和    效率,保证大 的 利       , 据        股东大 规          章程等
规   特制     知 运
     一经         ,符 条 参     次股东大 的股东股东 表 及 他出席人员     入 场,
       权拒   符 条 的人员 入 场 到股东或         理人 得影响股东大 的 常    ,否
        采     措施拒       入场运
              者必 遵         次股东大 的 程 排        期间, 保     场 静, 得 扰大 秩 
   衅滋 打断            人员的 常发言 及侵犯股东 法权益的        ,      权予 制 并 告 关
部门查处运
       股东要求在           发言前,请 举手征得大 组 方的 意股东发言范围仅限            次大
     的 题或        的经营管理发展等内 ,超出 限的,大 组 方 权                发言人 次发言
资格, 答者 权拒 回答无关 题每一 出席股东 或股东 表 发言 超过 次,每次发言
原        超过      钟发言时          股东    
     四       人      排      董       他高 管理人员 及董            候选人等回答股东 提 题
对     能将泄露       商业秘密及 / 或内幕信息,损害    股东      利益的提 ,       人或 指 的
   关人员 权拒 回答运
     五股东及股东 表            肃认真独立 使表 权, 得 扰 它股东的表 
               开始 请全体参 人员将手机铃声置 无声状态,尊重和维 全体股东的 法权益,
保障大 的 常秩 
     七          向参 股东大 的股东发 礼品, 负          排参    次股东大 股东的 宿等        ,
     等对         股东
               董     聘请律师        执业律师出席 次股东大 ,并出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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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投票方案介绍
    宸 次股东大     运监运股股东 时设置 场和网 投票 种方式  表 ,并在股东大 通知
中明确载明 网 投票的方式表 时间和表 程 监运股股东在表 时, 一表 权只能选    场
网 方式中的一种 一表 权出 重复表 的 第一次投票 准逐 股股东仅能通过 场投票方
式    表 
    容 次股东大     场表 结果将 网 表 结果       形 最 表 结果,并予   告运
    3 据           章程和 关规 , 次股东大 第一                  案 第七    案      通 案, 经参 表
  的股东         表 权的         之一         通过第        案 第十       案 特别          , 经参
表 的股东          表 权的           之         通过每个 案的表 意见          赞 反对或 权参
  场投票的股东请在 案 面对 表 意见的空格内打普√鼎 填错填 迹无法辨认的表
票或 投的表 票均视 投票人                   表 权利,视 普 权鼎
    亦 案十四              案十 采用累 投票方式           投票针对          案,运您   的每一股份均
  各 案          选人数相 的表 权例如,如您拥 宸00 万股                   股份, 您对选举非独立董
的提案 宸亦光0宸   宸亦光07 的表 股份总数 700 万股 即 宸00 万股 :7送700 万股              类 ,对选
举独立董 的提案 宸环光0宸        宸环光0亦,表 股份总数 亦00 万股 对选举非职工 表        的提案 宸现光0宸
  宸现光0容,表 股份总数 容00 万股
    累 投票制的选票 设普赞 鼎普反对鼎和普 权鼎 ,您                         别在候选人       面普累
投票提案鼎栏内填写对 的票数您                     将拥 的表 票全部投向一 候选人,也        将拥 的表
  票 均或 散投向多 候选人例如,如您拥 宸00 万股股份, 您对提案 宸亦光0宸                   宸亦光07 的表
  股份总数 700 万股,您                 将 700 万股中的每 宸00 万股 均给予 7 候选人 也       将 700 万
股全部给予 中一 候选人 或者,将 300 万股给予候选人 监,将 容00 万股给予候选人 廷 及 容00 万
股给予候选人 积,给予 他候选人零如果您在各候选人                      面的空格内用普√鼎表示,视 您
拥 的总票数 均               给相 候选人您也             均匀投票,投给候选人的票数 必是投票人股份
数的整数倍


    请注意,在每个 案中,您投给候选人的全部表 票之和         超过您    股份拥 的表 权总数,
若超过,         投票无效,视          表 权 若您投给候选人的全部表 票之和少 您       的全部
股份拥 的表 权总数,投票 效,差额部 视                表 权如,您拥 宸00 万股股份, 您对
选举非独立董 的提案 宸亦光0宸   宸亦光07 的表 股份总数 700 万股,如果您投给 7 个候选人的票数
之和超过 700 万,那           案您的投票无效 如果您投给 7 个候选人的票数之和 环环0 万,投票
  效,差额 宸环0 万视      表 权




                                                    2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及 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议程
一        场会议时间:2020 年 环              30 日       星期             14:00 起


          场会议地点:深圳市             田区大梅沙           梅路 33           万科中心


       会议召集人:              董   会


四        持人:董         会    席.郁亮


五     会议议程:
       第宸    运运运运         开始及   绍        程
       第容    运运运运   或        案


         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序                                                                                             项
第一部分...    通决议案
宸                                            容0宸京    度董         告
容                                            容0宸京    度           告
3                                             容0宸京    度   告及摘要
亦                                            容0宸京    度利润       方案
环                                            关    续聘 容0容0     度       师          的    案
现                                            关    提请股东大           次授权        及     股子       对外提供     资     的    案
7                                             关    提请股东大       授权         对   股子         提供担保的   案
第     部分..特别决议案
享                                            关    提请股东大       给予董         发             逐 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    案
京                                            关    提请股东大       给予董         回购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          案
宸0                                           关    修              章程的        案
宸宸                                          关    修    股东大              规    的        案
宸容                                          关    修    董               规     的      案




                                                                3
序                                                                                                   项
宸3                                                     关   修                     规   的     案
第         部   运运运累     投票制   案
宸亦                                                    关        董         换   暨选举非独立董       的   案
宸亦光宸                                                关   选举胡      斌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宸亦光容                                                关   选举李强强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宸亦光3                                                 关   选举唐绍杰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宸亦光亦                                                关   选举王海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宸亦光环                                                关   选举辛杰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宸亦光现                                                关   选举郁亮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宸亦光7                                                 关   选举祝九胜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宸环                                                    关        董         换   暨选举独立董     的     案
宸环光宸                                                关   选举张懿               第十九   董        独立董    的   案
宸环光容                                                关   选举康               第十九   董      独立董      的   案
宸环光3                                                 关   选举      姝威         第十九   董        独立董    的   案
宸环光亦                                                关   选举吴嘉宁             第十九   董        独立董    的   案
宸现                                                    关                   换   暨选举非职工     表       的   案
宸现光宸                                                关   选举栗淼             第十          非职工      表      的   案
宸现光容                                                关   选举解冻             第十          非职工      表      的   案
第四部分...报告文件
宸7                                                          容0宸京   度独立董     履职情        告


                2020 年第一次.盐.股类别股东大会
           关 提请股东大 给予董      回购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 案 即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的 案京


                .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关 提请股东大 给予董      回购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 案 即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的 案京


           第3             运运运运回答股东提
           第亦            运运运运容0宸京 度股东大         场投票表
           第环            运运运运容0容0 第一次运监运股类别股东大 投票表
           第现            运运运运容0容0运 第一次运逐运股类别股东大 投票表
           第7             运运运运股东发言
           第享            运运运运       表 结果
           第京            运运运运 读法律意见书
           第 宸0              运运运         结束


           注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容0容0 第一次运监运股类别股东大 及运容0容0运 第一次运逐运股类别股东大
             次       ,考虑到 容0容0 第一次运监运 股类别股东大 及运容0容0运 第一次运逐运 股类别股东大
的         案 容0宸京 股东大 第 京        案重 ,故对 次        的 程            并




                                                                         4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2019 年度董 会报告
各位股东:


          据万科企业股份 限     章程       简 普      章程鼎 第五十 条和第九十 条的规 ,
     将容0宸京 度董       告提请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若无特别说明,  简 普股东大 鼎     
       监 股股东请参阅万科企业股份 限            简 普    鼎或普      鼎    容0容0 3 宸享
日在巨潮资 网 www光决绝尾绝(后光决后络光决绝 开披露的容0宸京 度 告 监 股 之普第 节运 股东鼎
和普第四节运董            告鼎逐 股股东请参阅         容0容0 亦 京 日在香港联 交易 网站 www光
尽吉村:绝村w众光尽吉 开披露的容0宸京 度 告 逐 股 之普第一节运 股东鼎和普第四节运董      告鼎


            告提请股东大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5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
                            2019 年度监 会报告
各位股东:


        据      章程第五十 条和第九十 条的规 , 将容0宸京 度                       告提请股东大
        
     监 股股东请参阅      容0容0 3   宸享 日在巨潮资 网 www光决绝尾绝(后光决后络光决绝 开披露的
容0宸京 度 告 监 股 之普第九节运                告鼎逐 股股东请参阅                        容0容0 亦    京 日在
香港联 交易 网站 www光尽吉村:绝村w众光尽吉   开披露的容0宸京 度 告                     逐 股 之运普第九节运
       告鼎


           告提请股东大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6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据     章程第五十 条和第九十 条的规 , 将退容0宸京 度 告 适 及摘要提请股
东大     
         退容0宸京 度 告 适 及摘要  容0容0 3 宸享 日在巨潮资 网 告, 时容0宸京
度 告摘要              容0容0   3  宸享 日在中 证券 证券时  海证券 证券
日 刊登 容0宸京 度 告 逐 股                       容0容0 亦 京 日在香港联 交易 披露易网站 www光
尽吉村:绝村w众光尽吉 开披露
             容0宸京 度       算 及 容0容0 度预算相关内     例如预 容0容0 预     开工面 容货京容宸光容
万 方米,预           目竣工面 3货3宸京光3 万 方米 也 在容0宸京 度 告相关章节中           披露,
提请各 股东关注


           告提请股东大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7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四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容0宸京            度,经      师 别按照中 企业       准 和           告准     ,          并 表口
    属 母                  股东的净利润均 人民 3享享光7容 亿元,母    净利润均 人民 3现0光环宸 亿元
         据                部关 编制 并         告中利润        题的请示的复函     函 代容000以7 的要求,
      利润                   及   红派息基 母          的        利润容0宸京                度按照企业          准      和                             告准
    ,母                          利润情 如
                                                                                                                                        人民           元
                                                     算方法        母             企业会         准则      母           国际        务报告准则
结转 容0宸京            初        利润          监                      宸容货宸0现货环环享货7京享光亦享          宸容货宸0现货环环享货7京享光亦享
           容0宸享      度股利                  廷                  远宸宸货享宸宸货享京容货现亦宸光07违        远宸宸货享宸宸货享京容货现亦宸光07违
容0宸京          度母        实   的净利润      积                      3现货0环0货7享宸货现容京光现0             3现货0环0货7享宸货现容京光现0
运运运运运运母               利润               称送监质廷迟积          3现货3亦环货亦亦7货7享7光0宸              3现货3亦环货亦亦7货7享7光0宸


           故         供股东       利润额    述数据中母         利润 称 ,即人民 3现3光亦环 亿元
           据 关法规及             章程规 ,综 考虑股东利益及     长 发展需求,               提交 容0宸京 度利
润         方案如 ,请股东大
     宸母                     金 超过     股 的 环0还,      提法          金
     容按照母                 净利润 积 的 现环还 提任意   金,     容3货亦33货00享货0环京光容亦 元
     3按照母                  净利润 积 的 3环还 和    度    利润 监质廷           作         红基金的来源,
   宸容货京宸容货亦3京货7容7光77 元


        容0宸京 度 红派息方案 容0宸京 度拟        派发 金股息人民 宸宸货享宸0货73京货亦3现光0环 元
税 ,占        容0宸京 并 表中 属 母        股东的净利润的 例 30光3享还,            红股,
  金转增股 如 容0宸京          总股份数 宸宸货30容货宸亦3货00宸 股 算,每 宸0 股派 人民 宸0光亦环 元
       税        金股息如         在 红派息股权登 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 转债转增股 等情形
       红派息股权登 日的总股份数发生                      ,每股股息将在       派息总额    的前提 相 调整
                     容0容0  现   宸宸 日 每股 容环光00 港元的 格            发 总数 3宸环货环享京货容00 股之 逐 股
          简 普 次           鼎 , 见                   容0容0  现  宸容 日披露的关        据一般性授权          逐
股完 交割的 告                  告编          万容0容0质0环环  次                完     ,          发 股份总数
宸宸货30容货宸亦3货00宸 股增    宸宸货现宸7货73容货容0宸 股据 ,容0宸京 度每 宸0 股 获派发的 金股息将 人
民 宸0光亦环 元调整 人民 宸0光宸现现宸3 元, 金股息总额维                        




                                                                    8
     剩余   利润 宸货宸0宸货700货容京宸光7容 元留   到       一   


          案提请股东大   ,并提请股东大 授权董    转授权                                  执    董       据境内外 关
法律法规及    规 的规 负   次利润    的 体实施,包括但 限                                 确         次利润    的日期
  排 及       能的调整等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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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五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 师 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       马威 振      师         特殊      通        和   马威      师          在过去          工作中表
出的良好     业水准,建   提请股东大


      一继续聘请 马威 振           师             特殊 通                        中 企业     准 编制的
容0容0 度     告,出 内部        制           告,并 阅         中    企业       准 编制的 容0容0 半
度       告


          继续聘请   马威     师                                告准      编制的 容0容0        度       告,并
     阅                告准   编制的 容0容0    半   度        告


         建 容0容0          马威 振         师     特殊 通    和 马威 师                              度
酬     人民 宸货现享0 万元 容0宸京    宸货亦00 万       酬 包   他子  关联                              融资
评     支 等      服      用        另支付税 差旅 等 他 用


             案提请股东大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10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 权 司及控股子                                     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容0宸京   现    容享 日,    容0宸享 度股东大    批准      资 的授权, 效期 容0宸京 度
股东大          之日  据 容0宸京 深圳证券交易 修 的深圳证券交易            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                     地 业 ,允许 地             股东大 在     资 方面继续        授权
    鉴      地 开发多采用 目             模式, 目 的注 资 金通常 足         担 目 营 需资
金,需要 目           股东提供短期的股东投入 借款         续解    目     经营发展 需资金,提
高 策效率, 快 目建设 度,增强股东回 , 据 述规 规 ,董                  提请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继续授权董            或 转授权人士 在一 金额内          及 股子     对外提供      资     排
授权 体情 如


    一      案      的    资 ,是指   及             股子      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 托 款
等    ,被资 对象      或 属子      开展             地 业 而 立, 属            并 表范围外或
者 占权益 例 超过 环0还 的 目    , 及                  关联人   投资形 的 股子      但被资
对象 能是      的董       高 管理人员                股 环还   的股东实      制人及   制的法人
或 他组


      被资 对象      一 营业               地        开发业    ,   资   资金仅用     营业   ,被资
对象的资 负债率 超过 70还


              按出资 例提供    资 ,即被资  的                 他股东或者 他 作方需按        出资     例
提供   等条   的    资 ,包括资 金额期限利率                       任担保措施等


     四拟 增    资 授权总额 超过          最 一期经             净资 的 环0还,即人民 京亦0光容京 亿元
对   个 目   的   资 额度 超过          最 一期经             净资 的 宸0还,即人民 宸享享光0现 亿元


     五资     资金来源     自   及自筹资金




                                                11
       提高 策效率,董        提请股东大 授权董   对符          述条 的     资                     策,
董    在 得股东大 授权之      时, 一 转授权    总裁            策并及时披露


     七   述授权的   效期   自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之日起     容0容0     度股东大         之日   


          案提请股东大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12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权 司对控股子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据深圳证券交易 容0宸京 修 的深圳证券交易      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
       地 业 ,允许 地             股东大 就        向     股子    在担保方面给予                                  授权
             业 发展,解 并表 目       经营发展 需资金,确保 目 度符           营                                  ,增
强股东回 ,          据   述规 规    ,董    提请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授权董             或      转授权人士        在
一 金额内                     股子     提供担保授权 体情 如


       一     控股子   提供担保
                股子    的银 及 它金融机构信 业        及 它业 提供担保,在授权                                     效期
内提供的总担保额度   超过人民 300 亿元
      中      资 负债率 70还     的 股子     提供担保的额度 超过人民 容00运亿元
资 负债率     70还 的 股子     提供担保的额度 超过人民 宸00 亿元


              累 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 容0宸京    宸容 3宸 日,     担保余额 人民 容亦0光宸7 亿元,占     经      属
    股东净资 的 重 宸容光77还 中,              及 股子          他 股子      提供担保余额人民
容宸现光3现 亿元,    及 股子       对联营    及 营     提供担保余额 人民 容3光享宸 亿元
              提供担保的       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章程的规 履       股东大 的 批程 ,符
        关规 ,无逾期担保        


            转 权安排及 权 效期
          提高 策效率,董   提请股东大 授权董     对符     述条 的担保                                          策,董
     在   得股东大 授权之 时, 一 转授权     总裁      策并及时披露


          述授权的    效期   自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之日起      容0容0     度股东大               之日     


              案提请股东大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13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 会发行 司 H 股股份之
                        一般性 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增强经营灵活性及效率,董    提请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特别    方式批准授予     董
    一般性授权, 授权董        据 场情 和       需要,    次或多次发  发及 或 处
理 超过         案获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通过时        发 境外    外资股 逐 股 容0还 的
  增股份 体如


     一        权内容.
           把握 场时机,提请           股东大 授权董               并     董       转授权董              批准的人士及 转
授权人士,在股东大                 的框架和原 内全权处理               案      的股份发                关的       ,包括但
限         运
           一 在相关期间             见 文      据 场情 和                需要,                 次或多次发  发及 /
或处理               增 逐 股股份,并作出或授予 能                 使 等权力的 股建                          购股权及交换
或转换股份的权力 运
               批准 发或 条 或无条              意 发 包括但 限 认股权证 转换债券及                                     权利
认购或转换 股份之 他证券等购股权 的 逐 股 股数量 得超过                                     案经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通过之日                发 的 逐 股数量之 容0还,即 超过                    发 总股 的 3光容现还目前,
   发 宸宸货现宸7货73容货容0宸 股股份,包括 京货7容亦货宸京现货环33 股 监 股及 宸货享京3货环3环货现现享 股 逐 股 批准一
般性授权之建               案获股东大 通过 , 据 中之条款,                                      发发 及处理最多达
37享货707货宸33 股 逐 股
               批准 发或 条 或无条              意 发的 逐 股发              格,按照证券的基准 折                    如
   超过 宸0还 而非香港               规 设 的 容0还 限
           述提及的基准 ,指             格较高者
      宸签         关            或 他 及建          据一般性授权发 逐 股的                        日 逐 股的收          或
      容运逐 股 紧接           最早日期之前 环 个交易日的 均收
      司违 告      或 及建           据一般性授权发 逐 股的建 交易或 排日期
      冲违 签              或 他 及建         据一般性授权发 逐 股的                   日期
      决违     或认购发        确 日期
           四 在 使 述一般性授权时              并实施 体发 方案,包括但 限 拟发 的 股类别
      方式和 / 或发          格 包括 格 间 发 方式发 数量发 对象 及募集资金投向等,
      发 时机发 期间,                 是否向      股东           运



                                                            14
      五 聘请 发       关的中 机构,批准及签署发   需            或 关的一    契据
文 及 它相关 宜          批准及 表      签署 发    关的   ,包括但 限       销      
中 机构聘用      等 运
               批准及 表     签署向 关 管机构递交的 发 相关的法 文  据 管机构
和        地的要求,履 相关的 批程 ,并向香港及 / 或任何 他地 及 法管辖权     如 用
的相关 府部门 理       必需的 档注 及备案手续等 运
      七    据境内外 管机构要求,对 述第 五      和第         关    和法 文     修改
          批准     在发    股 增 注 资 及对        章程中 及股 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
      修改


            权期限.
    除       相关期间就发 逐 股 立或授予发 建               或购股权,而 发 建        或购股
权 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 继续           或实施外, 述授权 得超过相关期间运
    普相关期间鼎 自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特别    通过     案之日起      者最早之日期    运
       一        容0容0 度股东大 结束时 运
                   案获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通过之日 十 个         满 日 或
                 任何股东大 通过特别       撤销或更改     案给予授权之日运
          董     董        批准的人士及 转授权人士仅在符 中 人民 和             法及香港
    规  经 时修              ,并在 得中 证券 督管理 员 及 / 或中 人民 和         他 关 府
机关的一 必需批准的情          ,方    慎的 使 述一般性授权 的权力


          案提请股东大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15
附件:关于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的                  香港上市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

      香港 市规则 第 19盐.38.条
    如属认             或发 股份, 在     情    ,毋        获得     规 第运宸3光3现远宸违远司违 条 要求
的股东的批准 运远司违运中 发 人的    股东 在股东大            特别   批准 获无条 授权或
    条款及条       规限 ,中 发 人 每间隔 宸容 个           独或者 时认         或发 中 发 人
  时 发 的内资股及境外          外资股,而获认              或发 的内资股及境外       外资股的数量
各自 超过 类 发 的股份的 容0还……


            香港 市规则 第 13.3环 5 条
    如属         证券 收       金        ,而 关 格较证券的基准 折 容0还 或 容0还         , 发 人
  得 据            规 第 宸3光3现远容违远冲违 条 给予的一般性授权而发 证券     述的基准 ,指
者的较高者 运
    远司违运签   关          或 他 及建             据一般性授权发 证券的      日的收       或运
    远冲违运 述 个日期 中最早一个日期之前五个交易日的 均收
    远尾违运       或 及建       据一般性授权发 证券的交易或 排之日
    远尾尾违运签        或 他 及建              据一般授权发 证券的    之日 或
    远尾尾尾违运    或认购 格之日,
    除非发 人能           交易 信纳 发 人 处 极度恶劣                状 ,而 一       拯救发 人的方
法是采 紧急挽救           ,       中 及 较证券基准 折 容0还 或 容0还            的 格发         证券
或发 人          他特殊情 凡 据一般性授权发 证券,发 人均 向 交易 提供 关获                           股
份人士的         资料


           章程 第一百一十 条
     除 他类别股份股东外,内资股股东和境外    外资股股东视    类别股东的内                  
         情形   用类别股东表 的特别程
     经股东大   特别    批准,    每间隔十 个     独或者 时发 内资股境外                      外资股,
并   拟发 的内资股境外      外资股的数量各自 超过 类 发 在外股份的百 之                     十的




                                                   16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九
           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文件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 会回购股份之一般性 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保 投资者的长 利益,促 股东 值的最大            ,确保       的经营    续, 据相关规      ,
董     提请   股东大 及类别股东大 授予   董              回购     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体如


     一    权内容
       把握 场时机,提请        股东大 授权董         并      董      转授权董    批准的人士及 转
授权人士,在股东大          的框架和原 内全权处理         案       的股份回购 关的        ,授权包括
但 限
       一 在如 情形 ,给予          董        在相关期间         见 文 , 据资        场和        股
  的波 和      , 情及 时回购                 发 的境内 监运股 境外 逐运股 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宸减少      注 资
     容用 员工 股         或者股权激励
     3              转换      债券认股权证的发 ,用 股权转换 或
     亦 维          值及股东权益 必需的 他情 , 及 他符                   管 策要求的情 
       中, 维          值及股东权益 必需的 他情 ,                符       条 之一     尾      股票
收盘         最 一期每股净资          尾尾    续 十个交易日内         股票收盘 跌幅累 达到运30还
           回购         开发 的境内 监 股 境外 逐 股 股份的回购总额, 超过                        发
  总股 的 宸0还运远 免疑 ,即回购 监 股股份的总额 超过 监 股发 总股 的 宸0还 及回购 逐 股股
份的总额 超过 逐 股发 总股 的 宸0还违回购资金包括自 资金及符                管 策法规要求的资金
           的       章程赋予 权力回购 监 股及 逐 股,回购资金包括 据                章程及中
用法律规 及规例         法 作 用途的              内部资源 付
           制  批并实施回购 体方案,包括但 限 回购股份的 格种类批次数量及
执 时间等,并 理相关手续,如按照                法和          章程规 ,通知         债权人并刊发
告等及签署 他 回购股份相关的文 或               
       四    据     实 情 ,在相关法律法规规 的期限内,                 回购股份的 体用途 包括但
  限 实施股权激励             转换        债券发 等 ,并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整或 更
回购股份的用途 中 据香港              规 ,           述方式购回的 逐 股 予 注销并销毁
       五 如法律法规证券 管部门对股份回购 策                  的规 ,或 场情 发生           ,除 据
相关法律法规 管部门要求或                       章程规           股东大 重 表 的,董              据


                                                 17
相关法律法规 管部门要求并结       场情        和        实   情   ,对回购方案              调整并继续    理股
份回购相关 宜
              在回购 ,在董    认             的情       对      章程中 及股 总额股权结构等相
关内      修改,并 理回购股份的注销程           如需     和相关的 档注 及备案手续等


             权期限
           授权自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和类别股东大      批淮之日起生效,直                  较早者发生


      一        容0容0 度股东大 结束时 或
                任何股东大 通过特别   撤销或更改              案给予授权之日


            案提请股东大             案 类别股东表                ,需         提交 容0容0       第一次 监 股类
别股东大    容0容0 第一次 逐 股类别股东大 表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18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十
                       关于修     司章程 的议案
各位股东:


                    章程     容0宸3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通过,并         容0宸亦        完        廷
股转 逐 股    式实施
          来,中 人民 和    证券法中      人民   和           法                     章程指引
    治理准 深圳证券交易 股票         规 香港联 交易        限    证券    规 
  院关 调整 用在境外         召开股东大 通知期限等    规 的批复等法律法规证券交
易 规 及 他规范性文      续被修 或颁 实施 贯彻落实       法律法规的要求,使得
章程符      相关要求,董     提请对     章程    必要修 ,     内 请参见    


          案请股东大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1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 司
                                        章程修 对照表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宸京享享 经深圳 人民银 批准,首次向社
                                                                                                   发 人民               通股 容享00 万股, 宸京京宸 宸
                       宸京享享 经深圳 人民银 批准,首次向社
                                                                                            容京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经深圳 人民银
                 发 人民          通股 容享00 万股, 宸京京宸 宸 容京 日
                                                                                        批准,              宸京京3 向境外投资人发               外 认
               在深圳证券交易            经深圳 人民银 批准,
第   条                                                                                 购在境内              的境内             外资股 亦环00 万股,
                   宸京京3 向境外投资人发           外 认购在境内
                                                                                        宸京京3 环 容享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容0宸亦 现
                 的境内         外资股 亦环00 万股, 宸京京3 环 容享
                                                                                            容环 日,       宸货3宸亦货京环环货亦现享 股境内  外资股转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换         地,       绍方式在香港联 交易                限
                                                                                        普香港联交 鼎                  ,全部转换 境外           外资股
               经    院证券 管机构批准,    内资股股东 将
                   的股份转 给境外投资人,并在境外    交易
第十七条         转 的股份在境外证券交易      交易,      遵
                                                                                          款删除
第五款           境外证券 场的 管程 规 和要求 转 的
               股份在境外证券交易     交易的情形, 需要召开
               类别股东 表 
                                                                                               股份总数 宸宸货30容货宸亦3货00宸 股, 中 内资股
                        股 份 总 数 宸宸货30容货宸亦3货00宸 股, 中            内资股   京货7容亦货宸京现货环33 股,逐 股 宸货环77货京亦现货亦现享 股 的
第   十条
               京货7容亦货宸京现货环33 股,逐 股 宸货环77货京亦现货亦现享 股            各类别 通股股份在股息或 他形式 作的任何
                                                                                        派中                 等权利
                      在发      确 的股份总数内, 别发 境外                                  在发       确 的股份总数内, 别发 境外
                    外资股和内资股的,     别一次募足  特殊情                                外资股和内资股的,      别一次募足   特
第   十   条
                      能一次募足的,经   院证券 员 批准,也                             殊情      能一次募足的,经   院证券 管机构批
                      次发                                                              准,也        次发 
                                                                          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
                       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
                                                                  经股东大        别作出   ,     采用    方式增
               经股东大      别作出     ,   采用     方式增 股
                                                                  股
                 一     开发 股份
                                                                    一      开发 股份
                     非 开发 股份
第   十   条                                                            非 开发 股份
                     向     股东派 红股 运
                                                                        向      股东派 红股 运
                 四         金转增股
                                                                    四          金转增股
                 五 法律         法规规    及     院证券 管部门批
                                                                    五 法律         法规规     及   院证券 管机构
               准的 他方式
                                                                  批准的 他方式




                                                                      20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在      情        ,        依照法律            法规部
                                                                           门规章和           章程的规 ,收购                 的股份
                                                                             一 减少            注 资
                                                                                                      股票的 他             并
                     在      情      ,经       章程规 的程 通过,
                                                                                   将股份用 员工 股                 或者股权激励
                   收购        的股份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 作出的                       并 立
                 一 减少         注 资
                                                                                     ,要求         收购 股份的
                                       股票的 他       并
                                                                             五 将股份用 转换                   发 的 转换 股票的
                       将股份奖励给        员工
                                                                               债券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 作出的              并 立
                                                                                            维              值及股东权益 必需
                     ,要求        收购 股份的
                                                                                  因前款第 一             第               规 的情形收
                     因前款第 一             第        的原因收购
                                                                           购           股份的,          经股东大                    因前
                   股份的,        经股东大 批准         依照前款规
                                                                           款第               第 五               第              规 的情
第   十五条    收购          股份 ,属 第 一           情形的,       自
                                                                           形收购             股份的,              据股东大 的授权,
               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 第                    第 四
                                                                                     之           董 出席的董                       ,并经
                   情形的,        在 个 内转 或者注销被注销股
                                                                           全体董 过半数 意
               份的票面总值                  的注 资 中 减,
                                                                                  依照 条第一款规 收购                      股份 ,属
               及时向原        登 机关申请 理注 资           更登 
                                                                           第 一          情形的,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依照第一款第 远 违 规 收购的              股份,
                                                                           属 第                  第 四            情形的,         在 个
               得超过              发 股份总额的百 之五,用 收购
                                                                               内转 或者注销 属 第                        第 五         
               的资金                税 利润中支出       收购的股份
                                                                           第             情形的,                      的          股份数
                   一 内转 给员工
                                                                               得超过               发 股份总额的百 之十,并
               除 述情形外,                   买        股票的活 
                                                                               在      内转 或者注销
                                                                                  收购            股份的,         依照证券法的规
                                                                               履 信息披露              
                                                                           除 述情形外,                  得收购          股份
                   收购        股份,         方式之一                         收购      股份,    通过 开的集中交易方
                一   要 方式                                               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证     认 的 他方式
                     通过 开交易方式购回                                      
第   十   条
                     在证券交易 外        方式购回                             因第 十五条第一款第         第 五      
                 四 法律         法规规 和      院证券 管机构认            第        规 的情形收购       股份的,   通
               的 它方式                                                   过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董       高 管理人员     向    申
                     董      高 管理人员    向    申
                                                                                的   股份及    情 ,在任职期间每 转
                 的    股份及    情 ,在任职期间每 转 的
                                                                             的股份 得超过           股份总数的百 之
第   十一条    股份 得超过          股份总数的百 之 十五
                                                                             十五 述人员离职 半 内, 得转
                 述人员离职 半 内, 得转          的
                                                                             的      股份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及
               股份
                                                                           他规范性文 另 规 的,    规 
                                                                               董          高 管理人员                股份百
                                                                             之五      的股东,将          的    股票或者
                                                                           他      股权性 的证券在买入之日起 个         内
                    董         高 管理人员               股份百
                                                                           出,或者在 出之日起 个          内又买入的,
               之五     的股东,将         的     股票在买入之日
                                                                              得收益            ,     董        收回      得
               起 个      内 出,或者在 出之日起 个          内又
                                                                           收益但是,证券          因包销购入    剩余股票而
               买入的,        得收益          ,     董
                                                                                百 之五       股份, 及       院 管机构规
               收回     得收益但是,证券       因包销购入       剩
                                                                           的 他情形的除外
               余股票而      百 之五     股份的, 出 股票
                                                                           前款      董         高 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
第   十   条     个 的限制
                                                                                的股票或者 他        股权性 的证券,包括
                    董       按前款规 执 的,股东 权 书面形
                                                                              偶父母子女           的及利用他人 户      的股
               式要求     董     在 十日内执          董        能
                                                                           票或者 他       股权性 的证券
               在 述期限内执 的,股东 权              的利益 自
                                                                                董       按第一款规 执 的,股东 权 书
                 的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面形式要求      董      在 十日内执          董
                    董       按照第一款规 执 的,负        任的董
                                                                                能在 述期限内执 的,股东 权                的
                 依法 担 带 任
                                                                           利益 自 的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董       按照第一款规 执 的,负         任的
                                                                           董 依法 担 带 任




                                                        21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及 他规范性文 对股
              股东大 召开前       十日内或者                股利的基
                                                                            东大 召开前或者                   股利的基准日前,
第四十   条   准日前五日内,      得    因股份转      而发生的股东
                                                                            暂停 理股份过户登         手续期间 规 的,     规
                的 更登 
                                                                              
第四十四条    内资股股东遗失股票,申请补发的,依照                  法 内资股股东遗失股票,申请补发的,依照                      法
第 款         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 处理                                  的规 处理
              股东大 是            的权力机构,依法 使        职权
                                                                      股东大 是             的权力机构,依法 使             职权
                一               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                经营方针和投资
                     选举和更换董 ,             关董 的 酬
                                                                              选举和更换非 职工 表担任的董                          ,
                     选举和更换 股东 表出任的             ,       关
                                                                                关董              的 酬
                  的 酬
                                                                                    批准董          的 告
                四          批准董        的 告
                                                                        四          批准              告
                五          批准            告
                                                                        五          批准        的 度        预算方案 算方案
                            批准       的 度     预算方案 算方案
                                                                                  批准          的利润      方案和弥补 损方案
                七          批准       的利润    方案和弥补 损方案
                                                                        七 对         增 或者减少注 资 作出
                     对       增 或者减少注 资 作出
                                                                              对      发 债券作出              运
                九 对         发 债券作出          运
                                                                        九 对             并 立 更                  形式解散和清
                十 对            并 立 更             形式解散和清算
                                                                      算等        作出
              等       作出
                                                                        十 修改           章程
                十一 修改            章程
                                                                        十一 对           聘用解聘           师         作出        运
                十       对      聘用解聘        师       作出       运
                                                                        十            批准 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            批准 更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十   条                                                             十                    在一 内购买出 重大资 或者
                十四 对          在一 内购买出 处置重大资 或
                                                                      担保金额超过              最 一期经           资 总额百 之
              者担保金额超过             资 总额百 之 十的         作出
                                                                          十的
                                                                        十四                  及 股子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十五              及 股子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
                                                                      或超过最 一期经                 净资 百 之五十            提供
                  一期经      净资 百 之五十         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任何担保 中                     购       户提供按揭担保
                  中        购      户提供按揭担保 包 在 章程
                                                                      包 在 章程 述的对外担保范畴之内
              述的对外担保范畴之内
                                                                        十五                  对外担保中, 资 负债率超过百
                十                对外担保中, 资 负债率超过百
                                                                          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十                      笔对外担保额超过          最 一期
                十七           笔对外担保额超过         最 一期经
                                                                      经        净资 百 之十的担保 运
              净资 百 之十的担保 运
                                                                        十七                  对股东实            制人及 关联方提
                十       对     股东实      制人及 关联方提供的担
                                                                      供的担保
              保 运
                                                                        十            批准          股权激励
                十九        批准      股权激励       运
                                                                        十九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和                      章
                    十      法律法规和         章程规          股东大
                                                                      程规              股东大            的 他       
                       的 他      
                                                            规范 作程 ,充 发挥股东大 的作用,董
                                                            制 股东大       规 ,并作 章程的     ,
                规范 作程 ,充 发挥股东大 的作用,董
                                                         股东大 批准 规 确 股东大 的召开和表
              制 股东大     规 ,并作 章程的     , 股东
                                                         程 ,包括通知登 提案的         投票 票
              大 批准 规 确 股东大 的召开和表 程 ,
                                                         表 结果的               的形         录及
第五十九条    包括通知登 提案的       投票 票表 结
                                                         签署 告等内 , 及股东大 对董         的授权
              果的            的形         录及 签署
                                                         原 ,及明确 体的授权内 股东大 授权董
              告等内 , 及股东大 对董    的授权原 ,及明
                                                            或者 他机构和个人      使 他职权的,
              确 体的授权内 
                                                         符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他规范性文
                                                         及     章程等相关规 




                                                         22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情形之一的,     在 实发生之日起 个
                     情形之一的,    在 实发生之日起         个
                                                                          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
第 十一条      ……
                                                                                  之一    独立董 提 并经董
第一款                   之一    独立董 提 并经董
                                                                        意的
               意的
                                                                          七 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或     章程规 的
                 七      章程规 的 他情形
                                                                          他情形
                                                                              召开股东大 的地点        地或   股
                   股东大       场   形式在    在地召开
                                                                        东大      通知中载明的 体地点股东大 将设
                   在保证股东大    法 效的前提 ,通过各种
第   十   条                                                            置 场货    场    形式召开    将提供网 投
               方式和途 ,如网 等方式,扩大股东参 股东大
                                                                        票的方式 股东参 股东大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的 例
                                                                          述方式参 股东大 的,视 出席
                                                                        股东大                      董  召集,董      席     董
               股东大          董   召集,董      席  董
                                                                                       席    能履       或者 履 职 的, 董
                                                                                                         职
                    席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的, 董     副
第   十四条                                                                  副        席         如 设立董      副 席,或董
                 席      董      副 席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副        席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的, 半数
                 的, 半数       董       举一 董    
                                                                             董                 举一 董       
               董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或者在收到请求            董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或者在收到请求
第   十七条    五日内 作出反馈的, 独或者               百 之             十日内 作出反馈的, 独或者            百
第   款        十      股份的股东 权向      提 召开临时股东大             之十   股份的股东 权向      提 召开临时
                  ,并       书面形式向     提出请求                    股东大 ,并      书面形式向   提出请求
                                                                             召开股东大 ,召集人                度股东大 召
                    召开股东大 ,召集人                 召开四十五日
                                                                        开前    少 十日发出书面通知,临时股东大
               前发出书面通知,将         拟     的       及开 的日
                                                                                召开前 少十五日发出书面通知,将            拟
               期和地点告知        在 股东,拟出席股东大 的股东,
                                                                             的        及开 的日期和地点告知          在 股
                            召开 十日前,将出席         的书面回复
                                                                        东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及 他规范性文
               达      
                                                                        另 规 的,         规 
               股东大 通知         向股东 远 论在股东大     是否 表
                                                                        股东大 通知        向股东 远 论在股东大       是否
                  权违    人 出或者 邮资 付的邮           出,     人
                                                                        表 权违     人 出或者 邮资 付的邮             出,收
               地址 股东         登 的地址 准对内资股股东,股
                                                                          人地址 股东        登 的地址 准对内资股股
第七十    条   东大 通知也          用 告方式       对 逐 股股东,
                                                                        东,股东大 通知也           用 告方式        告
               股东大 通知及 关文 也             在按照香港联 交
                                                                          在      院证券 管机构指 的一家或者多家 刊
               易      限     证券     规            简 普香港
                                                                        或网站 刊登,一经 告,视                内资股股东
               规 鼎,在遵循 关程 的情              ,通过香港联交
                                                                        收到 关股东        的通知对 逐 股股东,股东大
               网站发 的方式         
                                                                          通知及 关文 也            在按照香港联 交易
               前款         告,             召开前四十五日 五十日
                                                                          限      证券     规             简 普香港        规
               的期间内,在        院证券 管机构指 的一家或者多
                                                                          鼎,在遵循 关程 的情              ,通过香港联交
               家 刊 刊登,一经 告,视                内资股股东 收
                                                                        网站发 的方式        
               到 关股东        的通知

                      据股东大 召开前 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
                 算拟出席     的股东      表的 表 权的股份数
               拟出席     的股东    表的 表 权的股份数达到
第七十四条         表 权的股份总数      之一     的,       召 删除                条
               开股东大     达 到的,          在五日内将   拟
                   的     开 日期和地点        告形式 次通知股
               东,经 告通知,          召开股东大 




                                                     23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股东大 拟 论董             选举     的,股东大
                 股东大 拟 论董            选举     的,股东大 通        通知中将充 披露董             候选人的    资料,
                 知中将充 披露董           候选人的     资料, 少            少包括   内
                 包括        内                                            一 教育背 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
                   一 教育背 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                                       或       的 股股东及实     制人是
第七十      条                  或     的 股股东及实      制人是否       否 在关联关系
                     在关联关系                                                  披露        股份数量
                         披露        股份数量                              四 是否 过      院证券 管机构及 他 关部门
                   四 是否 过      院证券 管机构及 他 关部门的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处罚和证券交易                                          除采 累 投票制选举董              外,每 董 
                                                                               候选人          提案提出
                 如 股东 香港证券交易及期 条例 香港法律                  如 股东 香港证券及期 条例 香港法律第
                 第 环7宸 章        的认 结算     或     理人 , 股      环7宸 章        的认 结算       或    理人 , 股
                 东       授权 认       的一 或一         人士在任何     东       授权 认        的一 或一         人士在任
第   十条        股东大       或任何类别股东         担任     表 如      何股东大      或任何类别股东          担任    表
第   款          果一         的人士获得授权, 授权书 载明每             如果一        的人士获得授权, 授权书 载明每
                 等人士经 授权        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经 授权                等人士经 授权       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经
                 的人士         表认 结算     或     理人     使权利,      授权的人士         表认 结算       或    理人
                 犹如 人士是          的个人股东一                          使权利,犹如 人士是          的个人股东一 
                                                             股东 包括股东 理人              表的 表 权的
                                                             股份数额 使表 权,每一股份        一票表 权
                                                             股权登 日登 在 的        股东或     理人,均
                                                             权出席股东大 ,并依照 关法律法规及 章程
                 股东 包括股东 理人          表的 表 权的股    使表 权
                 份数额 使表 权,每一股份    一票表 权股权            的      股份没 表 权, 部 股份
                 登 日登 在 的       股东或  理人,均 权出席   入出席股东大     表 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
                 股东大 ,并依照 关法律法规及 章程 使表 权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时,对中小投
第九十一条
                         的      股份没 表 权, 部 股份      资者表         独 票 独 票结果          及时
                 入出席股东大   表 权的股份总数              开披露
                 董    独立董 和符 相关规 条 的股东       征     董      独立董 和符 相关规 条 的股东
                 集股东投票权                                       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集       采 无
                                                             偿的方式     ,并向被征集人充 披露 体投票意
                                                             向等信息禁         偿或者 相 偿的方式征集股
                                                             东投票权       及股东大 召集人 得对征集投票
                                                             权提出最     股 例限制
                                                                                    股东大         通   通过 运
                           股东大        通        通过 运
                                                                         ……
                 ……
                                                                               选举非职工 表担任的董 选举和罢免非职
第九十   条            选举董 选举和罢免非职工 表担任的            ,
                                                                         工 表担任的      ,    董   和      员的
                     董    和     员的 酬和支付方法
                                                                         酬和支付方法
                 ……
                                                                         ……
                                                                           股东大    特别    通过
                              股东大   特别  通过
                                                                  一     增 或者减少注 资 ,发 任何种类股
                   一       增 或者减少注 资 ,发 任何种类股票
                                                                票认股证和 他类似证券
                 认股证和 他类似证券
                                                                         在一 内购买出 重大资 或者担保金
                            在一 内购买出 重大资 或者担保金额
                                                                额超过     最 一期经      资 总额百 之 十的
                 超过     资 总额百 之 十的
第九十四条                                                               的 立 并 更           形式解散和清算
                            的 立 并 更        形式解散和清算
                                                                  四     章程的修改
                   四       章程的修改
                                                                  五 股权激励
                   五 股权激励
                                                                         章程规 和股东大         通   认   对
                            章程规 和股东大      通     认  对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特别        通过的 他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特别       通过的 他    
                                                                     




                                                             24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保障股东选举董           的权利股东大 在
                                                               选举董           时,实 累 投票制
                                                               累 投票制是指              股东大 选举董 或
                                                               时, 表 权的每一 通股股份拥               选出的董
                                                                   或     人数相 的表 权,股东拥 的表 权
                                                                  集中使用也      散使用
                                                               累 投票制的 体操作           如
                                                                 一       每个股东在选举董 或者        时      使
                                                               的 效投票权总数,等                 的 表 权的股
                                                               份数乘       选董 或者       的人数
                                                                      每个股东      将    股份的全部投票权集中投
                                                               给一 候选董 或者           ,也     散投给任意的数
                   保障股东选举董       的权利股东大 在选
                                                                  候选董 或者
               举董        时,实 累 投票制
                                                                      每个股东对 个候选董              投的票数
               累 投票制是指        股东大 选举董 或      时,
第九十五条                                                         高 或              的 表 权的股份数,并
                 表 权的每一 通股股份拥       选出的董 或
                                                               必是 股份数的整倍数,但 对            候选董 或者
                 人数相 的表 权,股东拥 的表 权       集中使
                                                                        投的票数累      得超过       的 效投票权
               用
                                                               总数
                                                                 四 独立董 和非独立董 实           开投票,选举独
                                                               立董 时每 股东 权 得的选票数等
                                                               的股票数乘 拟选独立董 人数的乘 数, 票数
                                                               只能投向       的独立董 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
                                                               时,每 股东 权 得的选票数等                   的股
                                                               票数乘 拟选非独立董 人数的乘 数, 票数只
                                                               能投向       的非独立董 候选人
                                                                 五 投票结束 , 据全部候选人各自得票的数量
                                                               并 拟选举的董 或者           人数 限,在得票数
                                                               到       表 权股份数半数        的候选人中 高到
                                                               依次 生 选的董 或者             
                                                                      非职工 表董        候选人      提案的方式提
               董  候选人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运          请股东大      运
               非独立董 候选人          董      或 续一百 十          非独立董 候选人      职工 表董
第九十七条     个交易日 独或            发 在外 表 权股份               董     或 续一百 十个交易日 独或
               总数百 之      的股东提出                                   发 在外 表 权股份总数百 之        的股
               ……                                                   东提出
                                                                      ……
                                                                      出席股东大 的股东,      对提交表 的提案发表
                                                                           意见之一     意反对或 权证券登 结算
第一百零四条   出席股东大   的股东,  对提交表       的提案发表       机构作 内地 香港股票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
第一款           意见之一     意反对或 权                             票的          人,按照实     人意思表示   申
                                                                        的情形或 他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或规范
                                                                      性文 另 规 的情形除外
               股东大                 录股东大              录 召集人 股东大                录股东大              录 董
               指        人负 ,        录     载      内                 秘书负 ,         录     载     内
                 一          时间地点 程和召集人            或          一        时间地点 程和召集人             或
                                 人 及出席或 席           的董                        人 及出席或 席          的董      
               董        秘书总裁和 他高 管理人员              运     董      秘书总裁和 他高 管理人员               运
                       出席股东大 的内资股股东 包括股东 理人                出席股东大 的内资股股东 包括股东 理人
               和外资股股东 包括股东 理人 人数                    表  和外资股股东 包括股东 理人 人数                   表
第一百零七条
               权的股份数各占           总股份的 例                       权的股份数各占         总股份的 例
                 四 对每一提案的          经过发言要点                  四 对每一提案的        经过发言要点
                 五        别 载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对每一            五      别 载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对每一
                   的表 情       运                                         的表 情      运
                       股东的 询意见或建         及相 的答复或说明          股东的 询意见或建         及相 的答复或说明
                 七 律师及 票人 票人                                    七 律师及 票人 票人
                             章程规       载入       录的 他内                    章程规       载入         录的 他内 




                                                     25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召开类别股东     ,             召开四十五日前
                     发出书面通知,将       拟      的       及开 日期和
                     地点告知         类别股份的在 股东拟出席           的
                                                                                  召开类别股东      , 按照    章程关 召开
                     股东,             召开 十日前,将出席        的书面
                                                                             股东大 通知时限的要求发出书面通知,将         拟
                     回复 达       
                                                                                  的       及开 日期和地点告知        类别股
                     拟出席      的股东     表的在             表 权的股
                                                                             份的在 股东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及 他
                     份数,达到在               表 权的 类别股份总数
第一百一十      条                                                           规范性文 另 规 的,          规 
                       之一      的,         召开类别股东       达 到的,
                                                                             逐 股类别股东     出席     的股东   表的 表
                               在五日内将       拟     的    开 日期和
                                                                             权的股份数,必 达到 出席 次            表 权逐
                     地点      告形式 次通知股东,经 告通知,
                                                                             股股份总数      之一     , 次类别股东     方
                       召开类别股东       
                                                                             召开
                     但 逐 股类别股东     出席      的股东     表的 表
                     权的股份数,必 达到 出席 次               表 权逐股
                     股份总数      之一     , 次类别股东      方 召开
第一百一十      条   除 他类别股份股东外,内资股股东和境外          外资     除 他类别股份股东外,内资股股东和境外        外
第一款               股股东视     类别股东的内                               资股股东视     类别股东
                                                                                    情形之一的,   得担任   的董
                            情形之一的,   得担任     的董                   ……
                     ……                                                   被中 证   处 证券 场禁入处罚,期限
                           因触犯 法被 法机关立案调查,尚 结案      满的
                       七 法律       法规规    能担任企业领           七 因触犯 法被 法机关立案调查,尚 结案
                             被 关 管机构裁    反 关证券法规的规 ,         法律    法规规    能担任企业领
第一百   十条              及 欺 或者 诚实的       ,自 裁 之日起     九 被 关 管机构裁       反 关证券法规的规 ,
                     逾五                                                 及 欺 或者 诚实的       ,自 裁 之日起
                       九 法律       法规或部门规章规 的 他内           逾五
                         反 条规 选举 派董 的, 选举 派或聘           十 法律       法规或部门规章规 的 他内 
                     任无效董 在任期间出         条情形的,  解除       反 条规 选举 派董 的, 选举 派或
                     职                                             聘任无效董 在任期间出         条情形的,    解
                                                                    除 职 
                                                                       非职工 表董       股东大 选举或更换,每 任期
                                                                             ,任期 股东大 通过之日起 算,          董
                     董     股东大 选举或更换,每 任期       ,任期
                                                                             任期 满时     董 任期 满,        选 任
                     股东大 通过之日起 算,          董    任期 满时
                                                                       董 在任期 满前,股东大        得无故解除 职 
                          董 任期 满,      选 任董 在任期 满前,
                                                                       但股东大 在遵       关法律       法规规 的前提
                     股东大     得无故解除 职 但股东大 在遵
                                                                          ,         通    的方式将任何任期 满的非职
                     关法律       法规规 的前提 ,           通     的
                                                                       工 表董 罢免,但 类免任 影响 董 依据任
                     方式将任何任期 满的董 罢免,但 类免任 影响
                                                                       何      提出的索偿要求
                        董 依据任何     提出的索偿要求
                                                                       董          总裁或者 他高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
第一百   十一条      董         总裁或者 他高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
                                                                       任总裁或者 他高 管理人员职 的董         及 职
                     总裁或者 他高 管理人员职 的董         及 职工
                                                                       工 表担任的董 ,总        得超过     董 总数的
                     表担任的董 ,总      得超过     董 总数的      之
                                                                            之一
                     一
                                                                       在符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规范性文 及
                        关提 董 候选人的意       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
                                                                          章程规 的前提 , 关提 非职工 表董 候
                     提 的书面通知,      在股东大 通知发出      股东
                                                                       选人的意      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 提 的书面通
                     大 召开七日前的期间内发给        等书面通知的
                                                                       知,      在股东大 通知发出      股东大 召开七
                     最短期限 七日
                                                                       日前的期间内发给       等书面通知的最短期限
                                                                          七日
                     董          遵 法律法规和         章程的规 ,对         董       遵 法律法规和        章程的规 ,对
                     负 忠实         和勤勉            自身的利益      和       负 忠实     和勤勉           自身的利益
                     股东的利益相 突时,                 和股东的最大利益       和股东的利益相 突时,            和股东的最
                             准 ,董       得                                大利益       准 ,董     得
第一百   十   条     ……                                                    ……
                               经股东大      意,利用职 便利 自 或者他              经股东大     意,利用职 便利 自 或者
                     人谋 属           的商业机 ,自营或者 他人经营          他人谋 属        的商业机 ,自营或者 他人经
                        任职        类的业                                   营           类的业
                     ……                                                    ……




                                                             26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董       谨慎认真勤勉地          使     赋予的权利,
                     保证                                                  董        遵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他规
                     一         的商业     符     家的法律      法规 及    范性文 及 章程等相关规 ,对            负        勤
                       家各 经济 策的要求,商业活           超越营业执照   勉
                   规 的业 范围                                              一      谨慎认真勤勉地 使           赋予的权利,
                                对       股东                                  保证      的商业     符     家法律      法规
                           认真阅读           的各 商           告,及时   及 家各 经济 策的要求,商业活             超过营业
                     解       业 经营管理状                                执照规 的业 范围
第一百   十四条      四 亲自 使被 法赋予的            管理处置权, 得                    对       股东
                   他人操纵 非经法律            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           及时 解        业 经营管理状
                   在知情的情       批准, 得将 处置权转授他人 使            四        对       期 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
                     五      股东大 要求, 席股东大           并接 股东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的 询                                                     五        如实向         提供 关情 和资料, 得
                           如实向        提供 关情 和资料, 得妨碍         妨碍        或者         使职权
                         或者       使职权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他规范性文
                     七 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 章程规 的 他         及 章程规 的 他勤勉             
                   诚信和勤勉     
                   董  个人或者     任职的 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
                          的或者    中的     交易 排 关联关系
                   时 聘任      除外 , 论 关     在一般情    是否
                   需要董     批准 意,均       快向董    披露 关
                   联关系的性 和程度
第一百   十   条                                                                条删除
                   除非 关联关系的董 按照 条前款的要求向董
                   作 披露,并 董        在 将    入法 人数, 董
                          参 表 的         批准        ,     权撤
                   销       交易或者 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 人的
                   情    除外
                   如果    董 在     首次考虑 立 关   交易
                     排前 书面形式通知董     ,声明 通知    的
第一百   十七条    内 ,     日 达 的      交易 排        利益                  条删除
                   关系, 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 关董 视 做
                   章前条款 规 的披露
                   董       在任期 满 前提出辞职董 辞职         向
                   董     提交书面辞职 告董       将在 日内披露
                                                                           董        在任期 满 前提出辞职董 辞职 向
                   关情 
                                                                           董      提交书面辞职 告董      将在 日内披露
                   如因董 的辞职          董        法 最 人数时,
                                                                             关情 
                   在改选出的董 就任前,原董        依照法律法规
                                                                           如因董 的辞职          董        法 最 人数
                   和     章程的规 ,履 董 职 
第一百   十九条                                                            时,在改选出的董 就任前,原董       依照法律
                   除前款规 的情形外,董 辞职自辞职 告 达董
                                                                               法规部门规章和 章程的规 ,履 董 职 
                      时生效
                                                                           除前款      情形外,董 辞职自辞职 告 达董
                   余任董           快召集临时股东大 ,选举董 填
                                                                             时生效
                   补因董 辞职 生的空缺在股东大         就董 选举
                   作出       前, 提出辞职的董     及余任董    的
                   职权       到 理的限制
                   董      十一 董 组       ,设董     席一人,董          董         十一 董 组 ,设董      席一人,
                     副 席一     人董           员中     少包括                 设副 席一    人董       员中     少包括
第一百   十   条
                   之一独立董 ,   少         一 独立董 是        业              之一独立董 ,   少    一 独立董 是
                   人士                                                           业人士




                                                          27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董       使    职权
                                                                               ……
                                                                                       在 章程规 股东大 授权的范围内,
                                                                                     对外投资收购出 资 资 抵押 托理 
                   董           使       职权                                  关联交易等
                   ……                                                          九 在 章程规 股东大 授权的范围内,
                           在 章程规 的范围内,      对外投资收                      对外担保
                   购出 资 资 抵押 托理 等                                     ……
                     九 在 章程规 的范围内,         对外担保                    十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或       章程规
第一百   十七条
                   ……                                                           , 及股东大 授予的 他职权
                     十      法律法规或    章程规 , 及股东大 授                   述        必    董       之    的董 表
                   予的 他职权                                                 意
                       述第       七  九  十         必    董                    一 制           增 或者减少注 资 的方案 及发
                         之      的董 表   意                                            债券的方案
                                                                                       拟          并 立解散的方案
                                                                                       在 章程规 股东大 授权的范围内,
                                                                                     对外担保
                                                                                四     制     章程修改方案
                   董     确 对外投资收购出 资 资 抵押对
                   外担保      托理 的权限,建立 格的 查和
                                                                               董        确 对外投资收购出 资 资 抵押
                   策程     重大投资 目    组   关 家 业人员
                                                                               对外担保     托理 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
                        评 ,并 股东大 批准
                                                                                  格的 查和 策程      重大投资 目    组
第一百四十一条     按照       法及 关法规规 ,       拟投资 目金
                                                                               关 家 业人员         评 ,并 股东大 批准
                   额占     最 经    总资 的百 之十      的,
                                                                               股东大 董      就      交易    的 批权限 股
                      董    批准     拟投资 目金额占     最 经
                                                                               东大      规 董            规    体规 
                      总资 的百 之五十     的, 次交易     经过股
                   东大 批准
                            薪的董 离任              结束十个工作日内,董
                         对离任       告               并发表意见董
第一百四十    条     将离任     结果和董           意见在十个工作日内 证            条删除
                   券 管部门和证券交易           ,并在最 一期股东大
                     告
                                                                               董    授权董       席在董          期间 使董
                                                                                 部 职权的,原        针对     体   或   体金
                   董    授权董    席在董                    期间   使董
                                                                               额限制,授权内       明确       体凡 及      重
                   部 职权的,原     针对 体                 或     体金额限
第一百四十    条                                                               大利益的        董     集体     策董    授权董
                   制,授权内    明确 体凡                   及     重大利益
                                                                                     席或者 他机构和个人          使 他职权的,
                   的        董  集体 策
                                                                                   符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他规范性
                                                                               文 及     章程等相关规 
                                                                        董     副 席    董    席工作,董     席
                   董          副     席   董     席工作,董      席 能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的, 董       副 席履
                   履     职        或者 履 职 的, 董       副 席履 职
第一百四十七条                                                             职    如 设立董  副 席,或董    副 席
                          董          副 席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的,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的, 半数      董
                        半数          董      举一 董 履 职 
                                                                               举一 董 履 职 
                                                                               董     每     少召开四次   期    , 董           席
                   董      每    少召开四次     , 董               席召集,
第一百四十    条                                                               召集,        召开十四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      和
                           召开十四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           
                                                                                   
                          情形之一的,董             席   在十日内召集临时董       情形之一的,董         席   在十日内召集和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临时董
                                                                               董            过半数的董 出席方 举 ,法
                   董                过半数的董 出席方 举             每一     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及 章程另 规 的
第一百五十    条
                   董        一票表 权董       作出   ,必            经全体   规 每一董       一票表 权
第一款
                   董    的过半数通过                                          董    作出  ,除 章程另 规 的     规 之
                                                                               外, 余必 经全体董 的过半数通过



                                                               28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董     设立         员 薪酬 提             员 投资
                                                                                  策 员 ,各 员            员全部 董 组 
                                                                             门 员 对董          负 ,依照         章程和董       授
                                                                             权履 职 , 门 员 的提案                 提交董
                                                                                     门 员             员全部 董 组 , 中,
                                                                                    员 和薪酬 提           员      员中独立董
                                                                             占多数并担 召集人                 员    少要
                                                                             员, 中 少          一 独立董 是              业人士,
                                                                             并           员 的召集人                   业人士董
                   董      设立       员 薪酬 提           员 投资
                                                                                  负 制       门 员 工作规程,规范 门 员
                       策 员 ,各 员           员全部 董 组  中,
                                                                                的 作
                           员 和薪酬 提          员    员中独立董       占
                                                                                    员 的 要职               宸 提 聘请或更换外
                   多数并担 召集人               员    少要             员,
                                                                             部     机构 容      督      的内部      制度及 实施
                       中 少     一 独立董 是            业人士
                                                                               3 负 内部            外部       之间的沟通 亦
                           员 的 要职            宸 提 聘请或更换外部
                                                                                    的      信息及 披露 环           查      的内
                         机构 容    督      的内部     制度及 实施 3
                                                                             制度     现 检查和评估        风险管理系统      7 负
                   负 内部         外部        之间的沟通    亦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章程规 股
第一百五十九条     的      信息及 披露      环     查    的内 制度
                                                                             东大 和董        授权的 他          
                   薪酬 提       员 的 要职            宸 研究董          总
                                                                             薪酬 提        员 的 要职             宸 研究董
                   裁的考 标准,        考 并提出建          容 研究和
                                                                             总裁的考 标准,          考 并提出建          容 就
                   查董 总裁的薪酬 策 方案             3 研究董 高
                                                                                董 及高 管理人员的全体薪酬 策及架构,及
                       管理人员的选 标准和程 ,并向董           提出建
                                                                             就设立 规           明度的程 制 薪酬 策,向董
                     亦 广泛搜     格的董 和高 管理人员的人选 对
                                                                                  提出建        3 研究董 高 管理人员的选
                   董 候选人和高 管理人员人选              查并提出建 
                                                                                标准和程 ,并向董          提出建        亦 广泛搜
                   投资      策 员 的 要职             对       长期发展战
                                                                                  格的董 和高 管理人员的人选 对董 候选
                   略和重大投资 策        研究并提出建 
                                                                             人和高 管理人员人选               查并提出建        环
                                                                             检 董        的架构及组       包括 能知识及经验
                                                                             方面 ,评 独立董 的独立性 现 负 法律法规
                                                                             证券交易 规              章程规 股东大 和董
                                                                                授权的 他        
                                                                             投资       策 员 的 要职              宸 对       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策           研究并提出建        容
                                                                             负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章程规 
                                                                             股东大 和董         授权的 他         
                                                                             在     股股东          担任除董             外 他
                   在      股股东实         制人担任除董          外 他职
第一百   十   条                                                               职 的人员,        得担任    的总裁及     他高 管
                     的人员, 得担任        的总裁及 他高       管理人员
                                                                             理人员
                            亲自出席            ,通过视频或电话方式参
                                                                                    亲自出席                ,通过视频或电话方式
第一百   十一条                 视     人出席             续 次 能亲
                                                                             参           视       人出席       
                   自出席              的,视     能履 职 
                                 保证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保证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第一百   十   条
                   完整                                                      完整
                                                                                     使      职权
                                                                          ……
                            使      职权                                    七 依照            法的规 ,对董 高 管理人
                   ……                                                   员提起 讼
                     七 依照          法第一百五十     条的规   ,对董            发       经营情    常,      调查 必要
第一百   十九条
                   高 管理人员提起 讼                                     时,       聘请        师    律师      等 业机
                              章程规 的 他职权                            构         工作
                            使职权 必需的 用,               担             九         章程规 的 他职权
                                                                                     使职权 必需的 用 包括 据前款第
                                                                              聘请 业机构的 用 ,           担




                                                           29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每 个       少召开一次 期        
                                                                               提 召开临时              
                            每 个    少召开一次            提               召          期     通知     在     召开十日 前书面
                     开临时                                                      达全体     ,    因故 能如期召开, 说明原因
第一百九十条             通知    在    召开十日 前书面 达全体               ,            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       
                         因故 能如期召开,      告说明原因                           临时      通知时限      个工作日若出 特
                       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                                      殊情 ,需要          即刻作出     的,     利益
                                                                               之目的,          席召开临时
                                                                               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
                                                                                      董           高 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
                         董            高 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
                                                                                           立的或者       中的       交易 排 重
                             立的或者       中的     交易 排 重要利
                                                                                 要利害关系时 远 包括关联关系 及           人或 任何紧
                     害关系时 远         董         高 管理人员的聘任
                                                                                 密联系人      中拥 重大权益,               董       
                        除外 违, 论 关       在 常情       是否需要董
                                                                                 高 管理人员的聘任          除外 违, 论 关       在
                     批准 意,均            快向董    披露 利害关系的性
                                                                                 常情      是否需要董       批准 意,均           快向
                        和程度
                                                                                 董     披露 利害关系的性 和程度
                     除非 利害关系的          董        高 管理人员按
                                                                                 除非 利害关系的          董           高 管理人员
第   百零      条    照 条前款的要求向董           做 披露,并 董        在
                                                                                 按照 条前款的要求向董             做 披露,并 董
                        将       入法 人数,       参 表 的         批准
                                                                                    在 将      入法 人数,           参 表 的
                             ,        权撤销        交易或者 排,但在
                                                                                 批准          ,       权撤销           交易或者 排,
                     对方是对 关董              高 管理人员 反
                                                                                 但在对方是对 关董               高 管理人员 反
                     的          知情的善意     人的情形 除外
                                                                                        的        知情的善意         人的情形 除外
                           董          高 管理人员的相关人 某            
                                                                                      董          高 管理人员的相关人 某              
                     交易 排 利害关系的, 关董                    经理和
                                                                                 交易 排 利害关系的, 关董                      总裁
                        他高 管理人员也 被视          利害关系
                                                                                 和 他高 管理人员也 被视               利害关系
                                                                             的      告除     按中     准 及法规编制
                                                                        外,       按     或者境外   地     准 编制
                          的      告除    按中        准 及法规编制外,
                                                                        如按 种      准 编制的       表 重要出入,
                             按   或者境外     地     准 编制如按
                                                                          在       告 注中      注明     在       关
                     种      准 编制的      表 重要出入,      在
                                                                             度的税 利润时, 前述 种          表中税
                        告 注中     注明       在       关     度的税
                                                                        利润数较少者 准
第   百   十条          利润时, 前述 种          表中税 利润数较少者
                                                                                少   在 度股东大 召开前 十一日将前
                        准
                                                                        述 告 邮资 付的邮 寄给每个 逐 股股东,收
                             少   在 度股东大 召开前 十一日将前述
                                                                        人地址 股东的       登 的地址 准前述 告也
                        告 邮资 付的邮 寄给每个 逐 股股东,       人地
                                                                             按照香港       规 的规 ,在遵循 关程
                     址 股东的      登 的地址 准
                                                                          的情     , 通过香港联交 网站发 的方式
                                                                          
                                                                             实施利润       法,    格遵       规
                                                                          一       的利润       重视对投资者的 理投资回
                           实施利润      法,     格遵      规
                                                                                       采   金股票 金 股票相结
                       一      的利润       重视对投资者的 理投资回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他方式           利润,利润
                               采     金股票 金 股票相结 或者法律
                                                                             得超过累         利润的范围, 得损害
                     法规允许的 他方式        利润,利润       得超过累
                                                                        的 续经营能力,               考虑     金方式
第   百   十    条             利润的范围, 得损害      的 续经营能力
                                                                        利润     
                                 保 利润      策的 续性 稳 性,任何
                                                                                   保 利润        策的 续性 稳 性,任
                         个 续 度内,           金方式累       的利润
                                                                        何 个 续 度内,               金方式累        的利
                     少 最          实 的 均        利润的百 之 十
                                                                        润 少 最          实 的 均          利润的百 之
                     ……
                                                                          十
                                                                        ……
                         聘用或解聘                     必    股东大      ,董       聘用或解聘    师     必   股东大              ,
                           得在股东大              前    任     师               董      得在股东大     前 任      师              
第   百   十    条
                     聘用解聘或者           续聘         师               院证       聘用解聘或者     续聘   师
                     券 管机构备案                                                 院证券 管机构备案
第   百   十    条       师       的   酬    股东大                                   师      的       用   股东大        




                                                                  30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师          提出辞聘的,    向股东大 说明
                                                                               无      情 
                          师       提出辞聘的,     向股东大 说明
                                                                               师              用把辞聘书面通知置       法
                     无        情  
                                                                         地址的方式辞去 职 通知在 置                  法 地
                         师            用把辞聘书面通知置       法 地
                                                                         址之日或者通知内注明的较 的日期生效 通知
                   址的方式辞去 职 通知在 置                法 地址之
                                                                               包括      陈述
                   日或者通知内注明的较 的日期生效 通知             包
                                                                           一 认         辞聘并    及任何    向     股东或者
                   括      陈述
                                                                         债权人交 情 的声明 或者
                     一 认       辞聘并    及任何     向    股东或者债
                                                                                 任何      交 情 的陈述
                   权人交 情 的声明 或者
第   百四十条                                                                  收到前款 指书面通知的十四日内,          将
                         任何      交 情 的陈述
                                                                         通知复印          出给 关 管机关如果通知载 前
                         收到前款 指书面通知的十四日内,        将 通
                                                                         款第              提及的陈述,        将 陈述的副
                   知复印        出给 关 管机关如果通知载 前款第
                                                                             备置          ,供股东查阅           将前述陈述
                             提及的陈述,         将 陈述的副 备置
                                                                         副        邮资 付的邮 寄给每个 逐 股股东,收 人
                         ,供股东查阅            将前述陈述副     邮资
                                                                         地址 股东的           登 的地址 准前述陈述副
                       付的邮 寄给每个 逐 股东,      人地址 股东的
                                                                         也        按照香港        规 的规 ,在遵循 关
                      登 的地址 准
                                                                         程   的情    ,   通过香港联交    网站发    的方式
                   ……
                                                                              
                                                                         ……
                                                                             发出的通知,      告方式   的,一经 告,
                        发出的通知,    告方式   的,一经 告,视
                                                                         视      相关人员收到通知运
                          相关人员收到通知运
                                                                           章程 述普 告鼎,除文 另      指外,就对内资
                      章程 述普 告鼎,除文 另     指外,就对内资股
                                                                         股股东发出的 告或按 关规 及 章程         中
                   股东发出的 告或按 关规 及 章程         中 境内
                                                                         境内发出的 告而言,是指在中 的 刊或网站
                   发出的 告而言,是指在中 的 刊 刊登 告,
第   百四十   条                                                         刊登 告, 关 刊或网站        是中 法律法规
                   关 刊      是中 法律法规规 或        院证券 管
                                                                         规 或      院证券 管机构指 的 就向 逐 股股东
                   机构指 的 就向 逐 股股东发出的 告或按 关规
                                                                         发出的 告或按 关规 及 章程         香港发出的
                   及 章程      香港发出的 告而言,     告 按香
                                                                           告而言,     告 按香港       规 要求在
                   港     规 要求在       网站香港联交 网站及香
                                                                             网站香港联交 网站及香港          规 
                   港     规  时规 的 他网站刊登
                                                                         时规 的 他网站刊登
                         并,        并各方签     并    ,并编制资             并,        并各方签   并    ,并编制
                     负债表及    清             自作出 并     之日       资 负债表及     清           自作出 并
                   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十日内在    院证券         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十日内在     院
第   百五十   条   管机构指 的一家或者多家 刊        少 告 次债          证券 管机构指 的一家或者多家 刊       告债
                   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十日内, 接到通知书的          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十日内, 接到通知书
                   自 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要求    清偿债 或        的自 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要求     清偿债
                   者提供相 的担保                                         或者提供相 的担保
                         立,   编制资 负债表及    清                          立,    编制资 负债表及     清 
第   百五十五条      自作出 立     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自作出 立     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第   款              十日内在   院证券 管机构指 的一家或者多家               十日内在    院证券 管机构指 的一家或者
                     刊    少 告 次                                      多家 刊     告
                           自作出减少注 资       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自作出减少注 资        之日起十日内通
                   债权人,并    十日内在    院证券 管机构指 的          知债权人,并    十日内在     院证券 管机构指
第   百五十   条   一家或者多家 刊     少 告 次债权人自接到通              的一家或者多家 刊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第   款            知书之日起 十日内, 接到通知书的自 告之日起           书之日起 十日内, 接到通知书的自 告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 权要求     清偿债 或者提供相 的          四十五日内, 权要求      清偿债 或者提供相
                   担保                                                  的担保
                   清算组     自 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清算组     自 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十日内在     院证券 管机构指 的一家或者多家           十日内在     院证券 管机构指 的一家或者多
第 百    十一条
                     刊    少 告 次债权人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家 刊      告债权人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第一款
                   起 十日内, 接到通知书的自 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十日内, 接到通知书的自 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内,向清算组申     债权                               内,向清算组申     债权




                                                        31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章程的修改, 及必备条款内 的,经
第   百   十九条       院授权的       批部门和    院证券 管机构批准
                                                                                股东大      通过的章程修改     ,          及需提交
                       生效     及    登      的,依法 理 更登 
                                                                                管机关 批的,       管机关批准             及    登
                       股东大 通过的章程修改              经   管机关    批的,
                                                                                    的,依法 理 更登 
第   百七十条              原 批的 管机关批准             及     登        的,
                       依法 理 更登 
                           章程      普   鼎普 内鼎普 鼎普           少鼎,都           章程     普    鼎普 内鼎普    鼎普 少鼎,都
第   百七十七条
                           数 普   满鼎普 外鼎     数                                     数普   满鼎普 外鼎普  鼎普多 鼎        数
                         章程自   境外         外资股在香港联交          牌交易
第   百   十条                                                                          章程自     股东大         通过之日起生效
                       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第七十五条
                   普经理鼎        谓                                              对    修改    普总裁鼎
第 百条第 百零 条
第十七条第 款
第四十四条第四款      普香港联     交易   限        鼎普联交   鼎   谓             对    修改    普香港联交      鼎
第 四



     备注          据 表       删除       增章节和条款               ,章程       他章节和条款                依次       ,相关援引
条款     相        调整




                                                                32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十一
                    关于修     股东大会议 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据   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及规范性文 等关 股东大            的相关规    ,并结
次         章程的建 修 内 ,董        提请修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股东大        规 ,
     内    请参见    


               案请股东大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3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 司
                                 股东大会议 规则修 对照表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股东大 是            的权力机构,依法 使               职权
              股东大 是             的权力机构,依法 使             职权         一               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                经营方针和投资                                       选举和更换非 职工 表担任的董                          ,
                      选举和更换董 ,                关董 的 酬                          关董               的 酬
                       选举和更换 股东 表出任的                 ,        关                 批准董           的 告
                    的 酬                                                        四          批准               告
                四           批准董         的 告                                五          批准         的 度        预算方案 算方案
                五           批准             告                                           批准         的利润        方案和弥补 损方案
                             批准         的 度      预算方案 算方案             七 对         增 或者减少注 资 作出
                七         批准         的利润      方案和弥补 损方案                  对      发 债券作出               运
                      对       增 或者减少注 资 作出                             九 对            并 立 更                    形式解散和清
                九 对          发 债券作出             运                      算等        作出
                十 对             并 立 更                  形式解散和清         十 修改              章程
              算等         作出                                                  十一 对          聘用解聘             师         作出     运
                十一 修改             章程                                       十            批准 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       对       聘用解聘           师         作出        运   十                   在一 内购买出 重大资 或者
                十             批准 更募集资金用途                             担保金额超过             最 一期经             资 总额百 之
第   条
                十四 对           在一 内购买出 处置重大资                         十的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              资 总额 30还 的         作出     十四                 及 股子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或超过最 一期经                  净资 环0还        提供的任何
                十五                  及 股子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担保 中                         购        户提供按揭担保 包 在
              最 一期经             净资 环0还            提供的任何担保,             章程及 规                述的对外担保范畴之内
                  中           购       户提供按揭担保 包 在                     十五                   对外担保中, 资 负债率超过
              章程及 规                 述的对外担保范畴之内                   70还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十                    对外担保中, 资 负债率超过                 十                       笔对外担保额超过          最 一期
              70还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经        净资 宸0还 的担保 运
                十七              笔对外担保额超过            最 一期经          十七                 对股东实              制人及 关联方提
                  净资 宸0还 的担保                                            供的担保 运
                十       对       股东实          制人及 关联方提供的            十            批准           股权激励
              担保                                                               十九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和
                十九           批准         股权激励                           章程规                   股东大           的 他        
                    十         法律法规和            章程规             股东 股东大 授权董                  或者 他机构和个人              使
              大           的 他                                                   他职权的,           符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他规范性文 及                  章程等相关规 
                  股东大       场    形式在   章程规 的地       召开股东大 的地点        地或     股
              点召开       在保证股东大     法 效的前提 , 东大     通知中载明的 体地点股东大 将设
第七条        通过各种方式和途 ,如网 等方式,扩大股东参 置 场,      场    形式召开     将提供网
                股东大 的 例股东通过 述方式参 股东大 投票的方式 股东参 股东大 提供便利股东通
                的,视 出席                                过 述方式参 股东大 的,视 出席



                                                                    34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股东大           董   召集,    董      席
                 股东大       董   召集的,   董 长
                                                               董      席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的,
                 董 长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的, 副董
第十条                                                      董      副 席      如 设立董    副 席,或
                 长      副董 长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的,
                                                         董       副 席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的,
                    半数   董      举一 董    
                                                         半数       董       举一 董     
                 提出 及投资       处置和收购兼并等提案的,
                   充 说明       的 情,包括   及金额 格 远 或
                     方法 违资 的 面值对       的影响 批情
第十九条           等如果按照 关规 需        资 评估        或       条删除
                 出 独立      顾   告的,董        在股东大
                 召开前 少五个工作日      资 评估情         结
                 果或独立     顾   告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需要股东大        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提案的, 在召开股东大 的通知中
第   十条                                                            条删除
                 说明改 募股资金用途的原因       目的概 及对
                       来的影响
                                                                        召开股东大 ,召集人                度股东大 召
                                                                   开前    少 十日发出书面通知,临时股东大
                                                                           召开前 少十五日发出书面通知,将            拟
                                                                        的        及开 的日期和地点告知          在 股
                                                                   东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及 他规范性文
                                                                   另 规 的,         规 
                                                                   股东大 通知        向股东 远 论在股东大       是否
                 召集人    在 度股东大 召开    十日前       告方   表 权违     人 出或者 邮资 付的邮             出,收
第   十     条   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                 召开十五     人地址 股东        登 的地址 准对内资股股
                 日前    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东,股东大 通知也           用 告方式        告
                                                                     在      院证券 管机构指 的一家或者多家 刊
                                                                   或网站 刊登,一经 告,视                内资股股东
                                                                   收到 关股东        的通知对 逐 股股东,股东大
                                                                     通知及 关文 也            在按照香港联 交易
                                                                     限      证券     规             简 普香港        规
                                                                     鼎,在遵循 关程 的情              ,通过香港联交
                                                                   网站发 的方式        
                 股东大 要求董       及高 管理人员 席股东          股东大 召开时,     董       和董   秘书
                 大 的,董       高 管理人员        席并接           出席    ,高 管理人员      席    除 及
第   十四条        股东的 询除 及      商业秘密 能在股东大             商业秘密 能在股东大    开外,董       
                       开外,董      高 管理人员      对股         高 管理人员     对股东的 询和建 作出答复或
                 东的 询和建 作出答复或说明                        说明
                 注       师对           告出 解释性说明保留
                 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 意见的          告的,
                                                                                告被注        师出 非标准  意
                    董         将        师出   述意见的 关
                                                                   见的,           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第   十七条         及对          状 和经营状 的影响向股东大
                                                                     他规范性文 及        章程等相关规 向证券
                 做出说明如果          对 期利润 直接影响,
                                                                   交易 提交相关资料及履 相关信息披露     
                    董            据孰 原 确 利润     预案或者
                      金转增股 预案




                                                          35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股东 包括股东 理人              表的 表 权的
                                                             股份数额 使表 权,每一股份        一票表 权
                                                             股权登 日登 在 的        股东或     理人,均
                                                             权依照 关法律法规          章程及 规         使
              股东 包括股东 理人             表的 表 权的
                                                             表 权
              股份数额 使表 权,每一股份       一票表 权
                                                                      的      股份没 表 权, 部 股份
              股权登 日登 在 的      股东或      理人,均
                                                               入出席股东大     表 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
              权依照 关法律法规          章程及 规        使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时,对中小投
第   十九条   表 权
                                                             资者表         独 票 独 票结果          及时
                       的     股份没 表 权, 部 股份
                                                             开披露
                 入出席股东大   表 权的股份总数
                                                                  董     独立董 和符 相关规 条 的股东
              董     独立董 和符 相关规 条 的股东
                                                                  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集       采 无偿的
              征集股东投票权
                                                             方式     ,并向被征集人充 披露 体投票意向等
                                                             信息禁         偿或者 相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票权   及股东大 召集人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出最 股 例限制
                                                                          股东大         通   通过
                         股东大        通    通过
                                                                 ……
              ……
                                                                       选举非职工 表担任的董 选举和罢免非职
第四十一条            选举董 选举和罢免非职工 表担任的      ,
                                                                 工 表担任的      ,    董   和      员的
                    董      和     员的 酬和支付方法
                                                                 酬和支付方法
              ……
                                                                 ……
                          股东大     特别    通过                           股东大    特别    通过
               一       增 或者减少注 资                           一     增 或者减少注 资 ,发 任何种类股
                        在一 内购买出 重大资 或者担保金          票认股证和 他类似证券
              额超过      资 总额百 之 十的                               在一 内购买出 重大资 或者担保金
                        的 立 并 更            形式解散和清算    额超过     最 一期经      资 总额百 之 十的
第四十   条     四      章程的修改                                        的 立 并 更           形式解散和清算
                五 罢免任期      满的     董                       四       章程的修改
                    股权激励                                       五 股权激励
                七      章程规 和股东大          通   认   对               章程规 和股东大          通   认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特别         通过的 他        对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特别       通过的
                                                                     他   




                                                       36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保障股东选举董          的权利股东大 在
                                                                选举董           时,实 累 投票制
                                                                累 投票制是指            股东大 选举董 或
                                                                时, 表 权的每一 通股股份拥              选出的董
                                                                    或     人数相 的表 权,股东拥 的表 权
                                                                  集中使用也       散使用
                                                                累 投票制的 体操作         如
                                                                  一       每个股东在选举董 或者       时       使
                                                                的 效投票权总数,等                的 表 权的股
                                                                份数乘       选董 或者     的人数
                                                                       每个股东      将   股份的全部投票权集中投
                                                                给一 候选董 或者         ,也      散投给任意的数
                  保障股东选举董       的权利股东大        在
                                                                  候选董 或者
              选举董        时,实 累 投票制
                                                                       每个股东对 个候选董             投的票数
              累 投票制是指        股东大 选举董 或
第四十   条                                                       高   或          的 表 权的股份数,并
              时, 表 权的每一 通股股份拥          选出的董
                                                                必是   股份数的整倍数,但 对   候选董 或者
                或    人数相 的表 权,股东拥     的表 权
                                                                       投的票数累    得超过    的 效投票权
                集中使用
                                                                总数
                                                                  四 独立董 和非独立董 实      开投票,选举独
                                                                立董 时每 股东 权 得的选票数等
                                                                的股票数乘 拟选独立董 人数的乘 数, 票数
                                                                只能投向     的独立董 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
                                                                时,每 股东 权 得的选票数等              的股
                                                                票数乘 拟选非独立董 人数的乘 数, 票数只
                                                                能投向    的非独立董 候选人
                                                                  五 投票结束 , 据全部候选人各自得票的数量
                                                                并 拟选举的董 或者      人数 限,在得票数
                                                                到     表 权股份数半数     的候选人中 高到
                                                                依次 生 选的董 或者       
              董        候选人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非职工 表董             候选人       提案的方式提
                   运                                           请股东大        
              非独立董 候选人           董    或 续 宸享0 个    非独立董 候选人           职工 表董
第四十四条
              交易日 独或 并          发 在外 表 权股份         董    或 续 宸享0 个交易日 独或 并           发
              总数百 之       的股东提出                        在外 表 权股份总数百 之            的股东提出
              ……                                              ……
                                                                出席股东大 的股东,      对提交表 的提案发表
                                                                     意见之一     意反对或 权证券登 结算
第五十条第    出席股东大 的股东,  对提交表      的提案发表     机构作 内地 香港股票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
一款              意见之一   意反对或 权                        票的          人,按照实     人意思表示   申
                                                                  的情形或 他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或规范
                                                                性文 另 规 的情形除外




                                                      37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股东大                录股东大               录 召集 股东大               录股东大             录 董
              人指     人负 ,          录      载      内             秘书负 ,        录     载     内
                一       时间地点 程和召集人               或        一        时间地点 程和召集人           或
                               人 及出席或 席         的董                         人 及出席或 席        的董      
              董     秘书经理和 他高 管理人员                 运   董      秘书总裁和 他高 管理人员             运
                   出席股东大 的内资股股东 包括股东 理人                 出席股东大 的内资股股东 包括股东 理人
              和境内       外资股股东 包括股东 理人                和外资股股东 包括股东 理人 人数                 表
第五十   条
              表 权的股份数各占             总股份的 例                权的股份数各占        总股份的 例
                四 对每一提案的       经过发言要点                   四 对每一提案的       经过发言要点
                五     别 载内资股股东和境内          外资股股东对   五      别 载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对每一
              每一           的表 情      运                             的表 情     运
                   股东的 询意见或建          及相 的答复或说明          股东的 询意见或建        及相 的答复或说明
                七 律师及 票人 票人                                  七 律师及 票人 票人
                         章程规       载入          录的 他内                  章程规        载入        录的 他内 
第 条第
五条第一款
第 七      
           普      章程鼎                                          对   修改   普   章程鼎
第四十一条
第         
第五十 条


     备注   据       表      删除       增章节和条款          ,   他章节和条款       依次       ,相关援引条款
     相 调整




                                                         38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十
                 关于修   董 会议 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据  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及规范性文 中关 董    的相关规 ,并结               次
  章程的建 修 内 ,董        提请修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董         规 ,                   内
请参见    


          案请股东大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3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 司
                           董 会议 规则修 对照表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董        十一 董 组 ,设 席一人,
                                                   董            十一 董 组 ,设 席一人,     设副 席一
              副   席一     人董      自然人,无需
                                                             人董      自然人,无需     股份      全体董
第   条              股份      全体董     据法律
                                                             据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     章程的规
                 法规部门规章和         章程的规
                                                   对          负 忠实     和勤勉业 
              对     负 忠实     和勤勉业 
              董      股东大 选举或更换,每 任期
                ,任期 股东大 通过之日起 算,            非职工 表董     股东大 选举或更换,每 任期     ,
                   董     任期 满时    董 任期           任期 股东大 通过之日起 算,         董  任期 满
              满,      选 任董 在任期 满前,股          时     董 任期 满,       选 任董 在任期 满前,
              东大      得无故解除 职                    股东大    得无故解除 职 
第五条
              非独立董 候选人            董   或         非独立董 候选人       职工 表董             董
              续一百 十个交易日 独或                        或 续一百 十个交易日 独或            发 在外
              发 在外 表 权股份总数百 之                    表 权股份总数百 之       的股东提出独立董 的
              的股东提出独立董 的选举 据 关法            选举 据 关法规执 
              规执 
              董     按照股东大           设立
                                                         董       据      章程设立       员 投资       策
              员   投资       策 员 薪酬 提
                                                         员 薪酬 提         员 等 门 员  门 员            员
              员   等 门 员  门 员             员全部
                                                         全部 董 组 , 中           员 薪酬 提       员 中
                 董 组 , 中          员 薪酬 提
                                                         独立董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员 中 少要
                   员 中独立董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员, 中 少 一 独立董 是          业人士,并
第七条        人,       员 中 少 一 独立董 是
                                                                  员 的召集人            业人士
                     业人士
                                                         各 门 员       设工作小组,负 日常工作联 和      组
              各 门 员        设工作小组,负 日常工
                                                            等工作
              作联 和      组 等工作
                                                         董       门 员 的职          程 等工作实施       董
              董       门 员 的职           程 等工
                                                              另 制 
              作实施       董     另 制 
              董     设董    秘书,负     股东大
              和董         的筹备管理     股权证         董     设董   秘书,负      股东大 和董       的
              券和 关法律文 档案及     董     的         筹备及文 保管       股东资料的管理 理信息披露
              关资料, 理信息披露等    董        秘         投资者关系工作等 宜董        秘书 董    席提
第   条
              书 董        席提 ,经董    聘任或解          ,经董   聘任或解聘
              聘                                         董     秘书 遵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他规范
              董     秘书 遵 法律      法规部门          性文 及       章程等相关规 
              规章及     章程的 关规 




                                                    40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董        使        职权
                                                              一   负   召集股东大 ,并向大         告工作
                                                                   执   股东大 的
                                                                              的经营     和投资方案
                                                              四 制           的 度      预算方案 算方案
                                                              五 制           的利润     方案和弥补 损方案
                                                                  制          增 或者减少注 资 发 债券或 他
                                                            证券及        方案
              董     的 策程
                                                              七 拟           重大收购收购         股票或者 并 立
              宸投资 策程       董      托总经理组
                                                            解散和 更           形式方案
                  关人员拟      中长期发展规 
                                                                  在          章程规 股东大 授权的范围内,
              度投资    和重大 目的投资方案,提交
                                                                    对外投资收购出 资 资 抵押 托理 
              董        ,形 董           对 需提
                                                            关联交易等
              交股东大 的重大经营     ,按程 提交
                                                              九 在           章程规 股东大 授权的范围内,
              股东大      通过, 总经理组 实施
                                                                  对外担保
              容        预 算工作程         董        托
                                                            十            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总经理组       关人员拟          度     预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       总裁董    秘书      据总裁
                 算利润        和 损弥补等方案,提交
                                                            的提 ,聘任或者解聘        执 副总裁     负 人等高
第十一条      董        董     制 方案,提请股东大
                                                              管理人员,并          酬    和奖
                    通过 , 总经理组 实施
                                                            十      制      的基 管理制度
              3人 任免程             据董      总经理
                                                            十      制        章程的修改方案
              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提出的人 任免提
                                                            十四 管理       信息披露
                 ,        组 人 部门考 ,向董
                                                              十五 向股东大 提请聘请或更换             的     师
              提出任免意见, 董           批
              亦重大         工作程     董       席在
                                                             十                 总裁的工作汇 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签署 董             的重大      的文
                                                             十七 制 绩效评估奖励            , 中 及股权的奖励
              前, 对 关              研究,判断
                                                             董        提交股东大       ,     及股权的 董
              性,经董       通过并形             签署意
                                                             十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或            章程规 ,
              见, 减少 策失误
                                                               及股东大 授予的 他职权
                                                               述        必   董          之      的董 表    意
                                                             一 制           增 或者减少注 资 的方案 及发
                                                               债券的方案
                                                                   拟           并 立解散的方案
                                                                   在        章程规 股东大 授权的范围内,
                                                                     对外担保
                                                             四 制              章程修改方案




                                                       41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达到    标准之一的交易       , 董         据
                                                            章程授权              策
                                                            远 一 违运交易 及的资 总额占         最 一期经       总资 的
                                                            宸0还          , 交易 及的资 总额 时 在 面值和评估
                                                            值的, 较高者作             算数据
                                                            远 违运交易标的 远 如股权 违 在最 一个       度相关的营业收
                                                            入占           最 一个         度经    营业收入的 宸0%     ,
                                                                      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第十一条之 增
                                                            远 违运交易标的 远 如股权 违 在最 一个       度相关的净利润
  一条        无
                                                            占          最 一个          度经    净利润的运宸0%     ,
    增第十 条
                                                                 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远 四 违运交易的 交金额          担债 和 用 占         最 一
                                                            期经          净资 的 宸0%      ,    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远 五 违运交易 生的利润占        最 一个       度经      净利
                                                            润的 宸0%       ,    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远 违运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及 他规范性文             或
                                                                 章程规            董        的 他
                                                            远 七 违运总裁认 需要提交董        的交易 
                                                              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及 他规范性文 或
 增第十 条之                                                  章程规 ,       提交股东大     批准的交易      ,
 增 一条     无                                               在董        批准 提交股东大    
   增第十 条                                                  达到 规 第十 条规           董       范围的交易
                                                                ,董    授权    总裁批准
                                                                规       普交易鼎包括 述
                                                              一 购买或者出 资
                                                                   对外投资      托理  托 款对子        投资等
                                                                   提供      资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
 增第十 条之                                                       签 管理方面的             托经营 托经营等
 增 一条      无                                              七 赠 或者 赠资
   增第十四条                                                      债权或者债 重组
                                                              九 研究 开发 目的转移
                                                              十 签 许
                                                              十一         股票    地证券交易 认 的 他交易
                                                                述购买出 的资            购买原 料燃料和 力,
                                                            及出       品商品等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但资 置换
                                                            中 及购买出          类资 的, 包 在内
                                                            董    授权董     席在董          期间 使董     部
                董      授权董       席在董         期间
                                                            职权的,原     针对 体      或     体金额限制,授权
                   使董     部 职权的,原         针对
                                                            内      明确 体凡 及           重大利益的         董
第十    条      体      或     体金额限制,授权内
                                                                集体 策董      授权董        席或者 他机构和个
                明确 体凡 及             重大利益的
                                                            人      使 他职权的,     符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董     集体 策
                                                            规  他规范性文 及           章程等相关规 




                                                       42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董   副 席      董    席工作,
                                                                    董     副 席   董        席工作,董     席 能
                董      席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履    职 或者 履 职 的, 董          副 席履 职
                的, 董     副 席履 职    董   副
第十四条                                                      如    设立董    副 席,或董      副 席 能履 职 或
                   席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的,
                                                              者    履 职 的, 半数       董         举一 董 履
                半数    董         举一 董 履 职
                                                              职    
                   
                董           董     席召集和    董
                                                              董               董      席召集和      董      席 能履
                       席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职     或者 履 职 的, 董       副 席召集和
                的, 董      副 席召集和     董
第十    条                                                    如        设立董    副 席,或董    副 席 能履 职 或
                副 席 能履 职 或者 履 职 的,
                                                              者        履 职 的, 半数       董        举一 董 召集
                  半数    董        举一 董 召集和
                                                              和          
                    
                董    每       少在       个半     度各
                召开一次 期                                   董         每    少召开四次 期      , 董     席召集,
第十七条
                   期    董      席召集,          召开                  召开十四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 和     
                十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 
                       情形之一的,董       席   在十                  情形之一的,董      席    在十日 内召集和
                日 内召开临时董                                  临时董
                  一 董        席认 必要时 运                  一 董          席认 必要时 运
                         之一      董 联 提 时                           之一     董 联 提 时
第十    条
                             提 时                                         提 时
                  四       十 之一        表 权股份的          四        十 之一        表 权股份的股东提 时
                股东提 时                                      五        之一     独立董 提 时
                  五     之一      独立董 提 时                      总裁提 时
                召开董      期    和临时   ,董
第 十一条                                                     召开董           期    和临时   ,董    秘书       别提
                秘书      别提前十日和 个工作日         书
第一款                                                        前十四日和       个工作日 书面通知方式通知全体董   
                面通知方式通知全体董 
                                                              董          过半数的董 出席方 举 ,法律法规
                董               过半数的董    出席方
第     十四条                                                 证券交易 规  他规范性文 及      章程另 规
                举   
                                                                 的   规 
                董 个人或者       任职的 他企业直接或                   董个人或者      任职的 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
                者间接            的或者      中的                      的或者     中的     交易 排 重要利害关系
                交易 排 关联关系时 聘任           除外 ,     时 远 包括关联关系 及         人或 任何紧密联系人    中
                  论 关       在一般情     是否需要董         拥 重大权益,             董        高 管理人员的聘任
                  批准 意,均          快向董     披露                除外 违, 论 关       在一般情   是否需要董
                关联关系的性 和程度                           批准 意,均            快向董     披露 利害关系的性 和
第     十九条
                除非 关联关系的董 按照 条前款的要             程度
                求向董      作 披露,并 董        在 将       除非 利害关系的           董 按照 条前款的要求向董
                    入法 人数, 董            参 表 的        做 披露,并 董            在 将     入法 人数, 董
                       批准         ,        权撤销            参 表 的             批准         ,     权撤销    
                  交易或者 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               交易或者 排,但在对方是对 关董           反       的
                人的情     除外                                 知情的善意        人的情形 除外
                如果    董 在     首次考虑 立 关
                                                      如果    董 在     首次考虑 立               关     交易 排
                   交易 排前 书面形式通知董        ,
                                                      前 书面形式通知董     ,声明                通知     的内 ,
                声明    通知    的内 ,     日 达
第     十条                                             日 达 的      交易 排                        利害关系, 在通
                的    交易 排           利益关系,
                                                      知阐明的范围内, 关董 视 做                 第 十 条 规 的
                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 关董 视 做
                                                      披露
                第 十九条 规 的披露



                                                         43
修   前条款                      修   前                                         修
               董      期      场召开董    临时
                                                          董       期      场召开 包括通过视频和电话等方式 
                 在保障董 充 表达意见的前提 ,
                                                          董     临时    在保障董 充 表达意见的前提 ,
                 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 表 等方式召
                                                          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 等方式     并作出    ,并
               开
第   十一条                                               董 签 
                 传真或者电子邮 表 等方式召开的董
                                                             传真或者电子邮 等方式召开的董        ,按照规
                       ,按照规 期限内实 收到传真
                                                          期限内实 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 等 效表 票 算出席
               或者电子邮 等 效表 票 算出席
                                                               的董 人数
               的董 人数
               董          表    采用举手投票传真
               或电子邮 等方式                            董          表   采用举手投票传真或电子邮   等方
第   十   条   董     临时     在保障董 充 表达意见       式
               的前提 ,       用传真或电子邮 方式
                  并作出     ,并 参 董 签 
第 十五条
第 十四条      普总经理鼎   谓                            对   修改   普总裁鼎
第四十七条
第 条
第四十 条      普   章程鼎普   章程鼎                     对   修改   普    章程鼎
第四十 条


     备注   据      表      删除      增章节和条款        ,   他章节和条款       依次    ,相关援引条款
     相 调整




                                                     44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十三
                 关于修   监 会议 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据  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规 及规范性文 等关              的相关规       ,并结    次
  章程的建 修 内 ,          提请修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规 ,         内
请参见    


          案请股东大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4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 司
                                      监 会议 规则修 对照表
涉及条款                                     修    前                                                   修
                                                                                               组       ,设          席一     
                                            组     ,设            席一       
第   条                                                                            席的选举或罢免       全体          之            表
                                席   全体        过半数选举      生
                                                                               通过

                                                                                             期  通知      在     召开十日 前书面
                                                                                   达全体     ,    因故 能如期召开, 说明原因
                                                                                            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       
                                                                                        临时     通知时限       个工作日若出 特
                                                                                 殊情 ,需要          即刻作出       的,      利益
                 召开        期     和临时    ,         席                      之目的,           席召开临时
                     提前十日将书面     通知,通过直接 达                        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
                 传真电子邮 或者 他方式,提交全体                                         期     的书面       通知发出 ,如果需要
第十七条
                 如情 紧急,需要 快召开         临时   的,                        更     的时间地点等          或者增  更
                             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                             提案的,      在原        召开日之前 日发
                 但召集人    在       作出说明                                   出书面 更通知,说明情 和 提案的 关内 及
                                                                                 相关 料 足 日的,              日期      相     或
                                                                                 者在 得全体            的认    按期召开
                                                                                        临时     的     通知发出 ,如果需要 更
                                                                                      的时间地点等         或者增  更
                                                                                   提案的,             得全体            的认 并做
                                                                                 好相     录
                                                                                         期            场方式召开 包括通过视
                                                                                 频和电话等方式 
                             期              场方式召开
                                                                                       临时     在保障   充 表达意见的前提 ,
第十九条第一款             临时      在保障    充 表达意见的前
                                                                                     用传真或电子邮 方式     并作出     ,并
和第 款          提   ,         用传真或电子邮 方式    并作出
                                                                                 参      签  传真或者电子邮 等方式召开的
                      ,并       参      签 
                                                                                            ,按照规 期限内实 收到传真或者电
                                                                                 子邮 等 效表 票 算出席       的    人数
                                                                                                        之      的      或     授权
第   十条                               过半数的          出席方    举    
                                                                                 表出席方     举   
第   十四条                形               全体        过半数    意                    形            全体       之            意
                            档案,包括    通知和       料           档案,包括    通知和                                     料
                      签到簿      录音资料表 票经         签到簿      录音资料表 票经                                               签
第   十   条          签 确认的       录        告等, 董 确认的      录       告等,作                                      档案        董
                      秘书负 保管                             秘书负 保管
                            资料的保 期限 十                        资料的保 期限 十 
第   条第九条
             普        章程鼎                                                    对   修改    普      章程鼎
第   十九条


     备注   据        表             删除         增章节和条款           ,     他章节和条款           依次    ,相关援引条款
     相 调整




                                                                    46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十四
             关于    司董 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 的议案
各位股东:


           第十   董    将 容0容0  现  30 日任期 满 据                  章程,经研究,董
     提 胡 斌李强强唐绍杰王海 辛杰郁亮和祝九胜 按                       氏拼音      第十九 董
       的非独立董 候选人,提请 次股东大 采 累 投票制                        子 案,   非独立董
     候选人 选 ,任期    ,自 次股东大     通过之日起 算      运
       宸关 选举胡 斌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容关 选举李强强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3关 选举唐绍杰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亦关 选举王海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环关 选举辛杰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现关 选举郁亮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7关 选举祝九胜        第十九 董   非独立董 的 案


      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及      章程等的要求,候选人
的简历 见     


        提请股东大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47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排             ,按   氏拼音排


       胡国斌 生,宸京现环 出生, 任深圳 资    营集团 限       原深圳      投资 限
党 书 董 长胡 生 宸京享7 获 汉大学管理学学士学               宸京京容 获中   经 法大学经
济学硕士学        容00容 获 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     高    师胡 生曾在深圳建设集团工作
宸京京7    宸宸 质容0宸京 环 ,历任深圳     资 管理      任科员综 管理处 理调研员
副处长,深圳         资 统 预算处处长,企业 处处长深圳     资 总经济师深圳        资 副
  任等职   容0宸京    环       ,任深圳   资   营集团   限    党   书   董   长


    李强强 生,宸京77 出生, 任深圳 地铁集团 限         副总经理李 生 宸京京享      业
江西 经大学投资经济学 业,获经济学学士学     容00享 获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学      经济师
李 生曾在深圳      钿投资 限     深圳 深 集团       工作 容00享 亦  质容0宸京 宸容 ,历
任深圳 投资 股 限        企业一部高  管企业一部副部长科 园 部部长 容0宸京 宸容         ,
任深圳 地铁集团 限       副总经理


       唐绍杰 生,宸京现享 出生, 任深圳 地铁集团 限     董 总经理党 副书 唐 生
   宸京京0    业    济大学 路 城 道路 业,获工学学士学     宸京京3 获 济大学工学硕士学
工程师唐 生曾在深圳 规             土   深圳 规    土局深圳 规 局 工作,历任          租赁
管理         副 任           副 任建设用地处处长 明管理局局长土地利用处处长 容0宸宸
现 质容0宸亦 宸宸 ,任深汕      特别 作 工作 员    员管理 员 副 任 容0宸亦 宸宸 质容0宸京
   环 ,历任深圳 前海深港          服 业 作 管理局 前海湾保税港 管理局 副局长前海
作 党工         员中       广东 自    易试验 深圳前海蛇口片 管理 员 副 任党组 员
容0宸京 环        ,任深圳 地铁集团 限      董 总经理党 副书 

    王海武 生,宸京7享 出生, 任       执 副总裁首席 营官王 生 容000           业 中
  经 法大学      学 业,获管理学学士学      容007 获 林大学管理学硕士学 王 生曾在深
圳 人     师          限   工作    容003      入万科,初始就职 深圳 万科 地    限    ,
之 历任东莞 万科 地        限         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高 副总裁,中西
部 域 业集团 远廷透违 首席   人首席执 官 积典O 兼万科 远 都 违 企业 限     总经理王
生被深圳 评 普深圳 高层次 业人才鼎,被四川省 省 府评 普四川省 秀民营企业家鼎


    辛杰 生,宸京现现 出生, 任深圳 地铁集团 限         董 长党 书 辛 生 宸京享享
  业 沈阳工业大学电器 业,获工学学士学       容00环 获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         高
工程师高 经济师辛 生曾在深圳 外 集团深圳 长城物业管理                 工作 宸京京享 享 质宸京京京
  容 ,任深圳 长盛实业发展 限        副经理 宸京京京 容   质容00亦  宸容 ,历任深圳圣 苑酒
店筹备组负 人,深圳 圣 苑酒店 限         常 副总经理总经理董 长 容00亦 宸容 质容00京
  宸0 ,任深圳 长城投资 股股份 限          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圣 苑酒店 限           董 长总
经理 容00京 宸0 质容0宸7 京 ,历任深圳 天健 集团 股份 限           董 总经理党 副书 ,
董 长党 书         容0宸7 京     ,任深圳 地铁集团 限          董 长党 书 


                                               48
        郁亮 生,宸京现环 出生, 任      董     席郁 生 宸京享享     业          大学   经济学系,
获学士学       宸京京7 获      大学经济学硕士学 郁 生 宸京京0    入      ,宸京京亦 起任    董 ,
宸京京现 任      副总经理,宸京京京 任     常 副总经理兼    负 人,容00宸 质容0宸享 宸 任
总裁首席执 官,容0宸7 7 任               董     席 入万科之前,郁 生曾供职 深圳外 集团


       祝九胜 生,宸京现京 出生, 任       总裁首席执 官宸京京3 获中         经大学          中
经 法大学 经济学硕士学 ,容003 获中              经 法大学经济学博士学 宸京京3          容0宸容 ,
祝 生在中 建设银 股份 限                 海证券交易           ,股份 码 现0宸京3京运/ 香港联 交
易             ,股份 码 0京3京违 深圳       工作,历任福 支 副 长           工作               信
部总经理         部总经理       副 长等职      容0宸容  入万科,容0宸容 容0宸环 担任            高
副总裁,容0宸亦      容0容0  3 担任万科全资 属企业深圳 万科          顾   限      董 长,容0宸现
       容0宸享 宸 担任万科联营企业深圳 鹏 创盈金融信息服 股份 限             董 长兼总经理,
容0宸享 宸 3宸 日起任       总裁首席执 官祝 生目前兼任易居 中           企业 股 限                 香
港联 交易               ,股份 码 容0亦享 非执 董 


    截    目前,郁亮 生          监 股股份 7货30现货容亦环 股,胡 斌 生李强强 生唐绍杰 生
王海      生辛杰 生和祝九胜 生均                    股份除 述简历 披露的信息外,7 非独立董
  候选人                  环还      股份的股东及 实              制人 及      他董     高 管
理人员      在关联关系,     过中 证       及 他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纪律处 ,没 因
  嫌犯罪被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嫌 法 规被中 证                      立案稽查,   在   法
  章程等规 的 得担任           董 的情形,符 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深
圳证券交易 股票       规 和           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普全 法院失信被执 人
     信息       查询    鼎,     属 普失信被执 人鼎




                                                 49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十五
             关于 司董 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 的议案
各位股东:


     第十  董    将 容0容0 现  30 日任期 满经研究,    第十                         董    第 十次
     提 傅 玉康  姝威和吴嘉宁 按 氏拼音          第十九 董                          的独立董 候选人
     傅 玉 生 容0容0  环   提出因个人原因  作    第十九 董                          的独立董 候选人
容0容0 环 容享 日,       董      收到深圳 地铁集团 限            简 普深圳地铁鼎 出 的关
   万科企业股份 限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增 临时提案的函,深圳地铁提请在 容0宸京运 度股东
大              中增 将关 选举张懿            第十九 董     独立董 的 案作        次股东大
   的关           董    换 暨选举独立董 的 案之子 案,提交 容0容0            现  30 日召开的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第十       董   第 十一次                 撤销对傅 玉 生的独立董 候选人的提        及
           容0宸京 度股东大 第十五        案关        董    换 暨选举独立董 的 案的子 案
关 选举傅 玉              第十九 董         独立董 的 案        时,董     意将深圳地铁的临时
提案提交 次股东大            
      提请 次股东大 采 累 投票制                      子 案,     非独立董 候选人 选 ,任期
      ,自 次股东大          通过之日起 算
      宸关 选举康              第十九 董      独立董 的 案
      容关 选举 姝威              第十九 董     独立董 的 案
      3关 选举吴嘉宁              第十九 董     独立董 的 案
      亦关 选举张懿               第十九 董     独立董 的 案


    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经深圳证券交易          备案        无        ,符      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 及     章程等的要求,


      提请股东大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50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排            ,按   氏拼音排


    康典 生,宸京亦享 出生,香港特别      居民, 任       独立董 董         薪酬 提         员
召集人康 生 宸京享容        业     科 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 业,获学士学           宸京享亦 获中
社 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硕士学 康 生 容00京         容0宸现 任       人寿保险股份 限
海证券交易            ,股份 码 现0宸33现 香港联 交易             ,股份 码 宸33现 董 长
首席执 官,兼任       资 管理股份 限      董 长宸京享亦     容00京 历任中             信托投资
  海外 目管理处处长中 农 信托投资     副总裁中 包装总    副总经理香港粤海企业 远 集
团违 限     集团董 副总经理粤海金融 股 限   董 长兼总经理粤海证券 限       董 长
和粤海亚洲保险董 长深圳发展银 股份 限            席

      姝威女士,宸京环容 出生, 任    独立董 董             员   员,中央 经大学中 企
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女士 宸京享现      业      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  女士师          著 经
济学家陈岱 教授和厉 宁教授, 金融方面的知 学者容00容 被评 中央电视 普经济 度人
物鼎和普感 中 ——容00容 度人物鼎 女士目前兼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 限             深圳证券交
易          ,股份 码 000现环宸 独立董 中 学集团股份 限          深圳证券交易          ,
股份 码 00容宸享京 独立董 


      吴嘉宁 生,宸京现0 出生,香港特别        居民, 任      独立董 董                 员 召集人
薪酬 提        员      员吴 生 宸京享亦 宸京京京      别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及工商管
理硕士学 吴 生           香港执业       师澳门执业 数师暨         师香港      师         资深      师
   F积册监 英 特许 认          师     资深 员 F积积监 英格 及威尔士特许               师      资深
员 F积监 吴 生 宸京享亦        入香港 马威       师 ,宸京京现 起担任     人, 任 马威中 副
   席,容0宸现   3     休吴 生目前兼任中 石油 工股份 限                 海证券交易                 ,
股份 码 现000容享 香港联 交易                 ,股份 码 003享现 纽 股票交易                     ,股
份 码 本从册 伦敦股票交易               ,股份 码 本从册 独立董  多多网 集团 限                    纳
   达克证券交易            ,股份 码 称UO光O 独立董 中              金科工股份 限               海证
券交易             ,股份 码 现0宸现宸享 香港联 交易              ,股份 码 运宸现宸享 独立董 
中                 第    独立董     业 员 副 任 员


     张懿宸 生,宸京现3 出生,香港特别     居民, 任中信资      股 限     董 长兼首席
执 官张 生 宸京享现     业 美 麻省理工学院,拥    算机科学学士学 张 生 宸京享7
容000 ,曾     就职 格林威治资      场   担任东 银 纽       部证券自营交易业 负 人
美林证券大中     债券资     场 管等张 生 容000       入中信集团,容000      容00容 ,任
中信泰富执 董 及中信泰富信息科        限 总裁 容00容 参 创建中信资      股 限
   简 普中信资 鼎 ,目前担任中信资 董 长兼首席执 官




                                                 51
        张 生目前 在中信资 投资的部                     中兼任董 等职 ,如兼任 透屋司绝材运F后后材众运逐后l材尾绝)众运
导尾络尾优村材 麦 劳中 内地和香港特许经营商 董                   席哈药集团 限        董 长通用 球
    疗集团 限                 联交            ,股份 码 容现现现 董     席亚信科           股 限                 联
交                ,股份 码 宸现7环 董  丰 股股份 限                      深交               ,股份 码
00容3环容 董  丰服 集团 限                         联交          ,股份 码 0环00 董 张 生目前
兼任 浪             本尾绝司运积后屋p,纳 达克交易          ,股份 码 本弃从监光O 独立董 
        张 生是第十一十 及十                  全        员


    截 目前,康    生 姝威女士吴嘉宁 生和张懿           生均           股份除 述简历
  披露的信息外,亦 独立董 候选人                环还      股份的股东及 实   制人 及
    他董        高 管理人员      在关联关系,     过中 证       及 他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 纪律处 ,没 因 嫌犯罪被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嫌 法 规被中 证           立案稽查,
    在      法         章程等规 的 得担任         董 的情形,符 法律        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 深圳证券交易 股票           规 和        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普全
  法院失信被执 人    信息     查询     鼎,   属 普失信被执 人鼎




                                                          52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十
          关于       司监 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                               的议案
各位股东:


           第九 董     将 容0容0   现   30 日任期 满经研究,            提 栗淼和解冻 按
     氏拼音        第十        的非职工 表       候选人,提请 次股东大 采 累 投票制
           子 案,     非职工 表      候选人 选 ,任期     ,自 次股东大 通过之日起 算
    宸关 选举栗淼       第十     非职工 表 的 案
    容关 选举解冻       第十     非职工 表 的 案
      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及        章程等的要求,候选人
的简历 见     


        提请股东大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运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运                                                           董    运运运运运运
运                                                     O   O                    十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排             ,按    氏拼音排


      栗淼 生,宸京73 出生, 任深圳         港集团 限  董           总 栗 生 宸京京3
   业     海 经大学      系    学 业,容00京 获 海 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      高       师
注        师 非执业 员 栗 生曾在深圳 油集团 限           深圳 业集团等企业工作 容0宸0
   京   质容0宸现 宸容 ,任深圳 特发集团 限     董     总 公容0宸现   宸容      任深圳
   港集团 限        董       总 栗 生目前兼任深圳        港股份 限         深圳证券交易
           ,股份   码   0000享享   董   深圳   投资   股   限   及深圳   水   远 集团 违   限
      


    解冻 生,宸京现环 出生, 任             席工      席,兼任中                     业
  员    员宸京享7        业   工学院无线电系,获学士学    宸京京7 获 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学       容007 获 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 宸京京容      入万科,历任  人 部
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            副总经理      执 副总裁 容0宸亦 起任         
        席 入万科之前,解 生曾供职 中 深圳彩电总          深圳 末透廷 电子 限   


    截 目前,栗淼 生         股份,解冻 生          监 股股份 宸货亦京0货7亦环 股除 述简历
  披露的信息外,容 非职工 表   候选人                  环还     股份的股东及 实         制
人 及       他董       高 管理人员     在关联关系,        过中 证          及 他 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 纪律处 ,没 因 嫌犯罪被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嫌 法 规被中 证
立案稽查,    在     法        章程等规 的 得担任               的情形,符 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深圳证券交易 股票           规 和          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经查询普全 法院失信被执 人   信息      查询    鼎,      属 普失信被执 人鼎




                                                 54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十七
                               2019 年度独立董 履职情况报告
                                  告    独立董        在     次股东大               的述职      告,非表


各位股东:


        据中 证    关 在          建立独立董 制度的指 意见 及       章程等 关规 ,
万科企业股份 限            简 普    鼎 第十     董   独立董 康  姝威吴嘉宁李强,
在 容0宸京 度工作中,勤勉履职, 极出席相关    ,认真    董   各 案,对  相关    发
表 独立意见并就      的业 发展管理 营风险管 等提出建设性建 , 实维           和股
东尤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将 容0宸京 度       独立董 履职情    告如


一     出席会议情况
       容0宸京   ,       各   独立董         出席董                      业        员                及股东大    的情   如

                                                                 出席董   会
                                                                                                             出席专业 员 出席股东大会
                        职位                           亲自出席            托出席
                                  合   次数 次                                               缺席 财 次 责   会会议 次         次
                                                         财次责            财次责
康运                  独立董            宸0                 京                 宸                 0               3           0
   姝威               独立董            宸0                宸0                 0                  0               环          宸
吴嘉宁                独立董            宸0                宸0                 0                  0               享          宸
李运 强               独立董            宸0                宸0                 0                  0               质          0


       注         部     独立董    因          原因     能亲身出席股东大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容0宸京 ,   独立董 在                      董  薪酬经济利润奖金方案跟投制度 红派息证券投
资 生品投资聘请        师                       聘任高管内部 制执         准 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
并提出建设性的建 


       1     2019 年 3 25 日,     独立董 发表以 独立意见:
           宸 关 容0宸享 度利润    预案的独立意见
           容 关 容0宸享 度内部 制评     告的独立意见
           3 关 续聘 容0宸京 度    师      的独立意见
           亦 关 提请股东大 授权      及 股子     对外提供  资                                        的独立意见
           环 关      董 高 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现 关 容0宸享 度经济利润奖金的独立意见


                                                                     55
         7     关     容0宸享 度证券投资情 的独立意见
         享    关     容0宸享 度 生品投资情 的独立意见
         京    关            容0宸享 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的     说明及独立意见


     2  2019 年 4    29 日,     独立董 发表以 独立意见:
      宸 关 容0宸京 第一季度 生品投资情 的独立意见
      容 关 容0宸京 第一季度证券投资情 的独立意见
      3 关         容0宸京 第一季度 股股东及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的     说明及
独立意见


     3        2019 年 5      现 日,    独立董   发表关于变更        务负   人的独立意见


     4     2019 年 8    20 日,      独立董 发表以 独立意见
         宸 关 容0宸京        半 证券投资情 的独立意见
         容 关 容0宸京        半   生品投资情 的独立意见
         3 关         容0宸京    半    股股东及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的        说明及独
立意见


     5  2019 年 10    24 日,   独立董 发表以 独立意见:
      宸 关 容0宸京 第 季度证券投资情 的独立意见
      容 关 容0宸京 第 季度 生品投资情 的独立意见
      3 关         容0宸京 第 季度 股股东及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的     说明及
独立意见


     环 2019 年 11           28 日,    独立董   发表关于   合营企业北京万启绣借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             场办    及实际考察情况
       全面 解    经营情 , 实履 独立董 职 ,     独立董 及时 解     经营情 ,
       管理层对 经营状 规范 作       管理及风险 制方面的汇 ,并多次考察调研一线
     及 目的经营情 ,对    业 发展管理 营风险管 等方面提出     业意见


四   其他情况

     1        未    独立董   提出异议     项


     2        未    独立董   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师   务所情况发生


     3        未    独立董   聘请外部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