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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 科A:第十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万

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续聘祝九胜先生为总裁、首席执行官,王海武先生为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韩慧华女

士为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朱旭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查阅了祝九胜先生、王海武先生、韩慧华女士和朱旭女士个人履历,

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

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关于授予总裁投资相关决策权限的独立意见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总裁投资相关决策权限,有效期至

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授权为止。

    此授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投资等事项的决策规定,在董事会权限范围

内。授权事项是为了提高公司内部的决策效率,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授权事项的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三、 关于授予总裁融资相关决策权限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董事会授予总裁融资相关决策权

限,有效期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授权为止。

    此授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融资等事项的决策规定,在董事会权限范围

内。授权事项是为了提高公司内部的决策效率,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授权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四、 关于授权总裁有效利用短期富余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独立意见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证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在符合法律法规要
求、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短期富余资金在授权额度内
进行理财投资,有效期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授权为止。
   此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短期富余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公司短期富余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提
升资金收益。同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康典、刘姝威、吴嘉宁、张懿宸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