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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科A: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21年付息公告2021-05-13  

                                                                万科企业股份               限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开发行                 债券

                              第       期       品种           2021 年付息 告
        证券代码 000002 299903                 149124        证券简称 万科 A 万科 H 代 20 万科 04

                                                告编         万 2021-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科企业股份 限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开发行           债券 第     期     品种

  以 简称              期债券       2021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5             18 日   凡在 2021 年 5

18 日前       含当日 买入 期债券的投资者, 据其在 2021 年 5                               18 日收     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       限    任       深圳分          登记在册的 期债券数              ,享    获得 次付息的权利

       万科企业股份 限                  以     简称           或                  或 发行人         2020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          开发行        债券      第   期     品种          中国证券         督管理委员会          证   许可

[2020]323         文       准发行         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5          19 日支付 2020 年 5          19 日至 2021

年5        18 日期间的利息           据         万科企业股份 限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开发

行         债券 第 期 募集说明书                    万科企业股份        限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开

发行         债券 第 期             品种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     告           条款的规定,       将

     次付息                   如

       一         期债券的基 情况

      1.    债券 称 万科企业股份 限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开发行                       债券 第
期         品种



                                                         1
     2.    品种 期限及规模     期债券 7年期, 第5年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在其存续期的前5年内固定 变,如发行人
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      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      2年票面利率     前5年票面利率    /
 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 2年固定          变 如发行人 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 被回
售部分在其存续期 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 票面利率           变    期债券发行规模      15亿元

     3.    债券简称 20万科04

     4.    债券代码 149124

     5.    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 3.45%,在 期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内固定 变

     6.    债券形式 实 制记账式         债券

     7.    票面金额 人民 100元

     8.    还   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计复利,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最
  一期利息随 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    起息日 2020年5    19日

     10. 付息日       期债券品种 的付息日 2021年至2025年        年的5     19日   如发行人行
使赎回选择权,则 期债券的付息日 自2021年至2025年 年的5 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2021年至2025年 年的5 19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 延至其 的第1个交易日              延期间兑付款   另计利息

     11. 兑付日       期债券品种 的兑付日 2027年5 19日 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   期债券的兑付日 2025年5         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
日   2025年5     19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延至其 的第1个交易日               延期间兑
付款       另计利息

     12. 担保情况      期债券无担保

     13. 信用级别      中诚信国 信用评级 限 任           综合评定,        的 体信用等级
 AAA,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AAA

     14.        时间和地点   期债券于2020年5       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

     15.     期债券登记 代理债券付息 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限 任                 深圳分
          以 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

     16.     期债券 一付息期票面利率 3.45%



                                               2
     17.         期债券 一付息期起息日             2021年5   19日


                 次付息方案

           20 万科 04 的票面利率             3.45%, 次付息 手 面值 1,000 元 债券派发利息人

民    34.50 元 含税            扣税       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人取得的实              手派发利息

27.60 元 扣税 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 RQFII 取得的实           手派发利息     34.50 元

                 次付息债权登记日 除息日及派息款到账日

     1.     债权登记日 2021年5             18日

     2.     除息日 2021年5           19日

     3.     付息日 2021年5           19日


     四         付息对象

           期债券 次付息的对象               截至 2021 年 5     18 日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              登记在册的 期债券全体持 人

     五         付息办法

                 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进行 次付息

     在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                      会将 期债券 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

  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                     收到款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 期债券 次利

息划付给相 的付息网点                债券持 人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认可

的其他机构

                       中国结算深圳分        的相       议规定,如           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

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              指定的银行账户,则 续付息工作                  自行负 办理,相 实

施   宜以               的相    告    准

                 于     次付息对象缴纳            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 个人缴纳             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据     中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以及其他相    法规   规定,   期债券个人       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     者    缴纳      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         利息额的


                                                        3
20%         据       国家税   总局    于    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

函[2003]612              规定, 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          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     人支付利

息时负 代扣代缴,就地入

                 非居民企业缴纳            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据    中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

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09]3            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               税[2018]108      等规定,2018 年 11     7 日至 2021 年 11     6 日期间, 期债

券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 RQFII 债券持 者取得的                      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他债券持 者缴纳             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 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 万科企业股份 限

      联系地址 深圳                  区大梅沙 梅路 33      万科中心

      邮政编码 518083

      联 系 人 毛敏

      联系电话 0755-22198132

      传         真 0755-25531696

                相    机构

      1.         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 限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 福             区中心 路8 卓越时代广场            期 北座

           联 系 人 陈小东 王琰君

           联系电话 010-60837028

           传         真 010-60833504

      2.    登记结算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限 任                   深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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