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2021 年 3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970 号” 文同意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因分期发行,按照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确定为“万科企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前述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特此公告。